证监会确定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 将于12月22日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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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确定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 将于12月22日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
本网讯 记者 杨毅 报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月20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日前,证监会确定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
由此,棕榈油期货成为国内期货市场第7个、也是已上市农产品期货中的首个境内特定品种。据了解,棕榈油期货于2007年在大商所上市,是我国首个全进口商品期货品种。上市十余年来,市场运行稳健,大商所由此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棕榈油期货市场。统计数据显示,2009至2019年间,棕榈油期货年成交量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前列。2019年成交量1.35亿手,折合13.5亿吨,日均持仓量42万手,折合420万吨,成交量位居全国农产品期货第三位。
从市场运行和发展情况看,棕榈油期现货市场与国际市场联动性较好,产业对国际化需求强烈,已经具备国际化条件。据了解,目前利用棕榈油期货套保的棕榈油企业进口量占我国进口量的85%以上。我国大型油脂企业以及在华跨国粮油企业均较为充分地利用棕榈油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这些企业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棕榈油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达0.99,国内70%的棕榈油现货贸易采用大商所棕榈油期货价格进行基差定价,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国内现货贸易的定价基准,并深刻影响国际市场定价。
市场人士认为,棕榈油期货获批为对外开放的境内特定品种,是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服务全球产业企业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不断巩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成果,切实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全球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服务全球产业链的能力和水平。
据大商所农业品部负责人介绍,大商所自2016年起正式启动棕榈油期货国际化工作,经过对境内外市场的充分调研,根据市场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市场广泛认可的国际化方案。棕榈油期货国际化的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方面均采用铁矿石等境内特定品种的现行方式,原有合约和基础制度不变,核心技术系统不变,核心清算和风控模式不变。目前,大商所正积极准备棕榈油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的落地工作,确保平稳承接境外交易者并保障市场的稳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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