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国债期货1806合约今起施行持仓新限额

国债期货1806合约今起施行持仓新限额

证券时报记者 沈宁

  2月1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多项国债期货相关办法和细则。

  据介绍,该次修订优化了国债期货持仓限额制度,并将发行期限较长的旧券从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范围中剔除。其中,关于持仓限额的修订将于2月13日起在国债期货1806合约及其后续合约上实施;关于剔除旧券的修订将在新上市的国债期货1812合约及其后续合约上实施。

  优化持仓限额制度

  此前,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限仓规定为: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600手;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300手。

  该次修订优化了持仓限额制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是减少限仓和保证金梯级:将原三级梯度限仓和保证金调整为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两级,临近交割月份持仓限额切换时点由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延迟到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梯度保证金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切换时点调整为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两个交易日结算时起,5年期国债期货梯度保证金由“1.2%~1.5%~2%”调整为“1.2%~2%”,10年期国债期货梯度保证金由“2%~3%~4%”调整为“2%~3%”。

  二是调整限仓额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提高到2000手,临近交割月份提高到600手。

  三是延迟套保套利临近交割月额度申请截止时间和生效日期:申请截止日期由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延迟到交割月份前的第五个交易日,生效日期由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延迟到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

  剔除部分旧券

  该次修订还对国债期货可交割券范围中剔除旧券作出调整。

  一是在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范围中剔除发行期限7年以上的国债。将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改为“发行期限不高于7年、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5.2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二是在1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范围中剔除发行期限10年以上的国债。将1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改为“发行期限不高于10年、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不低于6.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金所将密切关注国债期货合约及交易细则修订后的市场运行情况,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机构人士持正面评价

  “剔除的券交易本来就不太活跃,对国债期货的套保和正向套利策略影响都不大。”东方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吴泽智表示,“同时,规则修订之后,多头不再担心被动交割到流动性差的老券,更愿意进入交割,有利于国债期货价格更贴近新券。”

  吴泽智还指出:“持仓限额的变化可以提高国债期货的市场深度,特别是可以提高交割月合约的流动性,提高跨期交易的可操作性,更好地满足机构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要。”

  平安证券副总经理张东表示:“国债期货的梯度持仓限额2014年曾经进行过调整,本次持仓限额的进一步放宽,是市场运行更加成熟后的自然结果,有助于提升市场的流动性,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引导投资者合理进行移仓。同时,本次中金所还对国债期货可交割券范围进行了调整,剔除了国债老券,这将使得期货的定价更加准确,有利于期货套保功能的发挥,对深化国债期货市场、构建反映市场真实利率水平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有重要推动作用。”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