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2019年度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案例展播
[背景介绍] 参与主体情况 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中国工商银行在脱贫攻坚中拥有资金、技术、渠道、客户资源等独特优势。丰富扶贫项目技术含量,提升帮扶成效,始终是工商银行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工商银行在“保险+期货”项目实施中也充当着关键角色。 工商银行派驻人员多年驻守通江县和万源市进行扶贫,与当地政府和扶贫办建立了合作机制。华泰期货已参与“保险+期货”项目多年,有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全资子公司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立足场内外期权业务,有着精深的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作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通江县和万源市的县长及副市长等当地政府领导全程大力促进项目推动,在指导前期调研、邀请农户座谈、组织投保理赔、核实反馈数据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各方充分运用衍生品专业工具等优势,根据本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积极寻求风险管理方案落地的品种。各参与主体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力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落实。 养殖农户的风险管理需求 调研组2019年1月、3月、6月进行了三次实地调研,在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和巴中支行的支持下,通过与通江县和万源市相关部门、农户养殖代表座谈、实地走访农户等形式开展。在交流过程中,农户介绍了他们的养殖情况,主要涉及牛、鸡、猪等动物。购买的饲料主要是豆粕和玉米,由于采购饲料和养殖的动物销售有时间差,如果高价采购的饲料没有及时传导到动物售价上,则会面临挤压养殖利润的窘境。 调研组向地方政府和农户介绍了金融扶贫创新工具“保险+期货”的基本模式和效果,地方政府和农户对此产生了很大兴趣,最终选择原材料玉米和豆粕作为价格保险标的。由地方政府配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农户数据核查工作,组织参保农户投保,根据实际养殖数据进行出单。 [开展情况] 方案设计情况 1.方案思路 试点模式:“银行+保险+期货+政府”。试点品种及规模:玉米、豆粕。试点区域:通江县、万源市。 “银行+保险+期货+政府”模式是商业银行、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当地政府联合,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搭建的,以融资、保险和期货为依托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有助于解决涉农主体贷款难、风险大等痛点。通过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以保险产品的形式,降低涉农主体的原材料成本上升或产成品价格下降的风险,进而保障农户收入和企业经营的稳健、可持续,最终为银行授信提供支持。该模式作为金融扶贫方式的创新,不但提高了涉农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和潜在利润水平,还有助于提升涉农主体的金融意识,激发涉农主体的自身“造血”机能,从而发挥更大的脱贫攻坚效果。 目前,工商银行在四川的扶贫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一批龙头企业已经逐步壮大,并以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企业融资需求不断提升,原材料成本管控和产成品价格管理成为影响其经营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探索引入“银行+保险+期货+政府”试点模式,发挥金融合力,围绕企业核心需求,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丰富“输血+活血+造血”一体化扶贫的内涵,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早日实现。 2.保险产品 在保险周期内,被保险人因养殖动物所需,采购的饲料价格上升时,由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玉米:在保险周期内,玉米理赔结算价高于约定的玉米保险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约定的玉米期货主力合约是指与保险周期相对应的玉米期货主力合约,先后为玉米期货C1909和C2001合约。 保险豆粕:在保险周期内,豆粕理赔结算价高于约定的豆粕保险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约定的豆粕期货主力合约是指与保险周期相对应的豆粕期货主力合约,先后为豆粕期货M1909、M2001和M2005合约。 保险目标价格:根据保险标的玉米、豆粕约定的期货主力合约的收盘价确定。每月为一个保险周期,共6期。每个保险周期的保险目标价格为该保险周期前一个交易日约定的期货主力合约收盘价(或收盘价的一定比例)。 理赔结算价:为保险周期最后交易日约定的期货主力合约的收盘价。保险目标价格和理赔结算价可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以保单载明为准。所涉及的玉米、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价格数据以大商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保费构成:总保费规模为1184023.81元。其中,工商银行专项扶贫资金承担1074750.01元,华泰期货承担109273.80元。 保险责任水平:保险标的在产品中,各个保险期末相对于保险期初的全部价格涨幅,若涨幅小于保险目标价格,则按保底赔付确定保险责任。 产品周期:根据保险产品,所设计的场外期权产品为相应的玉米、豆粕期货欧式看涨期权,每月一期,每期期限一个月,滚动操作,共计6期。每期场外期权的标的期货合约为当期玉米、豆粕期货主力合约。 触发标准:赔款=玉米赔款+豆粕赔款;玉米赔款=玉米保险数量×MAX[玉米保险理赔结算价(元/吨)-?玉米保险价格(元/吨),0];豆粕赔款=豆粕保险数量×MAX[豆粕保险理赔结算价(元/吨)-?豆粕保险价格(元/吨),0]。 保费费率:玉米每期为2.15%,豆粕每期为2.69%。 3.期权产品 根据保险产品,所设计的场外期权产品为相应的玉米、豆粕期货欧式看涨期权,每月一期,每期期限一个月,滚动操作,共计6期。每期场外期权的标的期货合约为当期玉米、豆粕期货主力合约。 期权执行价格:根据期权开仓日玉米、豆粕期货标的合约的收盘价(或收盘价的一定比例)确定,根据每一期间的保险价格进行调整,期权收益效果不差于平值。 期权到期收益:根据到期日标的期货合约收盘价进行计算;场外期权所涉及的玉米、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价格数据以大商所发布的数据为准;期权到期收益=标的数量×MAX(标的合约到期日收盘价-期权执行价,0)。 期权费率:拟定为玉米每期为1.90%,豆粕每期为2.37%。若因保险价格调整而调整期权行权价,则期权费率相应调整。
表为期权交易合约要素 4.风险分散情况 因为保险产品对保险周期内玉米、豆粕期货合约价格上涨给被保险人造成的养殖成本上升风险给予赔偿,所以设计以玉米、豆粕期货合约为标的的看涨期权对冲保单风险。在保险周期内,根据被保险人养殖所需的玉米、豆粕数量,滚动操作多期欧式看涨期权,并在期权结构中设计少量保底赔付。期权到期若未发生价格上涨,被保险人可获得保底收益,若发生上涨,收益不低于平值期权效果。 项目中场外期权为普通欧式结构,其采用Black-Scholes定价模型。考察品种一个月左右的历史波动率,玉米期货大致在10%—12%,豆粕期货大致在14%—20%。因项目运行周期长且面临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考虑到控制定价风险,将期权定价时的玉米隐含波动率定为16%左右,豆粕隐含波动率定为20%左右。在最后一期期权开仓时,定价风险已经较小,隐含波动率相应下调。交易日定价方式中,年交易日数定为244天。因期限较短,无风险利率定为0%。根据市场现状,对冲场外期权整体思路为期货Delta对冲。 具体而言,根据标的期货品种的波动率预期,以及存续的场外期权产品的虚实值程度、剩余期限等要素,可确定对冲该笔场外期权产品的Delta敞口。期权成交时所产生的Delta敞口将在期货市场对冲,以保证Delta敞口为中性。存续期内,Delta敞口会随着标的期货价格的变动而改变,当敞口超出事先设定的风险阈值时,再进行相应的对冲。 方案执行情况
表为项目具体进展时间 困难以及挑战 第一,本次项目惠及通江县和万源市的众多家畜、家禽养殖户。两地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农户分散,给前期调研和宣传、中间推进、后期理赔与培训工作造成了困难。在当地政府、工商银行总部和当地扶贫干部的大力支持和辛勤努力下,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困难。今后,希望类似项目能继续得到政府和银行支持。 第二,“保险+期货”项目在当地是首次开展,农户对项目意义、作用和原理等方面的理解不足。在宣传过程中,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大商所领导的大力支持,消除了农户的疑虑,推动了项目的开展。对此类金融创新在扶贫惠农工作中发挥的作用,需要各方持续不懈的引导和宣传,这将是一项长期工作。建议以此项目的开展为契机,正确引导价格保险理念,逐步加强“保险+期货”对农业主体的积极作用。 第三,对于单个保险项目的评价,不应局限在赔付率指标上,而应综合考量保险周期在价格运行的背景下,被保险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保险产品保障情况的综合效果。在项目运行中,保险标的并未发生较大的价格风险,所以赔付率并不高,但是被保险人的总体经济状况是改善的。建议在后期持续推进此类项目,一旦发生特定风险,其保障作用将突显。 [项目效果] 风险管理 首先,看一下试点项目存在的风险。一是定价风险。场外期权的定价方式主要依赖历史价格数据,并根据波动率预期进行模型定价。如果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出现较为极端的行情,那么定价可能无法覆盖对冲成本,从而增加期权卖方的风险。二是基差风险。由于期货市场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在一段时间内,期货价格可能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这种情况下,投保人面临的风险可能是购买了价格保险,但是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对现货价格的保险。三是信用风险。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可能带来商品期货市场的不稳定,从而造成各参与方的信用违约风险。四是流动性风险。因短时间内大量交易需求进入场内期货或期权市场,造成无法及时全部成交或对市场价格形成显著冲击的风险。 其次,看一下与风险点相对应的风控预案。一方面,通过分析历史波动率,并适当增加定价波动率安全垫,将定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另一方面,按期滚动入场期权的方式,将波动率定价风险在时间上进行了平滑。在本项目中,保险公司为期权买方,信用风险可控。项目的大部分保费来源为工商银行总行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得到工商银行内部高度重视,信用风险低。将保单涉及的玉米和豆粕数量分散在各期滚动入场,能有效降低每一笔期权对冲入场时的市场冲击,降低流动性风险。每一期期权标的选择当期期货主力合约,以获得最佳流动性条件。首尾接续的操作方式,使得上一期末尾的对冲持仓量存在部分转移至下一期起始持仓量的可能性,进一步减少进出场冲击成本。 最后,看一下风险实际发生情况及风险预案的实际效果。在项目实际运行中,期权实现波动率小于定价波动率,卖方未产生定价风险。基差在项目运行期间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显著风险。交易各方均按约定履行义务,未发生信用风险。因交易方式得当,对冲过程中未对市场造成冲击,未发生流动性风险。 试点效果 本次项目共分为6期,涉及9家地方政府、1家合作社、1家村民委员会、10018户农户,涉及现货总量豆粕5863.854吨、玉米17894.912吨,发生赔付总额为350863.24元。在保险周期内,玉米价格在1990—1838元/吨区间运行,基本呈现逐渐下行态势,农户随行就市采购,其采购成本也是逐渐降低的;豆粕价格在2850—2950元/吨区间运行,整体波动幅度很小,对农户采购成本影响很小。2019年,由于受非洲猪瘟的影响,肉制品价格出现普涨局面,所以养殖农户在成本端降低且产成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项目取得了双赢局面。 因养殖农户通过价格保险产品有效控制了饲料成本,稳定了养殖利润,降低了个体经营风险,工商银行基于个体养殖规模和保单,向参保农户提供了小微扶贫信用贷款共计40万元,进一步助力养殖户通过积极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致富。价格保险有效控制了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进而降低了养殖户的贷款成本,充分发挥了金融机构在扶贫工作中的“造血”功能。 [项目总结] 项目亮点 首先,本项目是“银行+保险+期货+政府”模式的一次突破性尝试,项目整合了银行专项扶贫资金、政府扶贫干部、专业保险公司及当地分支机构、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方优势资源,并得到了大商所的充分支持和指导,工商银行为项目中的25户参保户提供小微扶贫信用贷款40万元,全部为信用放款,基准利率,期限一年,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领域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其次,本项目通过对玉米、豆粕两种主要饲料原材料的价格上涨风险提供保障,探索了养殖业利用“保险+期货”工具规避价格风险的模式。对种植业的产品跌价保险、对养殖业的原材料涨价保险,在模式上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多种价格保险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期货套期保值功能的充分发挥,也能促进期货价格发现功能。 最后,本项目有效控制了养殖户的饲料成本,保障了当地养殖业的稳健发展,改善了贫困养殖户的生活,对当地扶贫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意见与建议 第一,在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工作中,“保险+期货”项目起到了很好的抓手作用,在管理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价格风险上,摸索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路径。目前主要是交易所提供资金,根据“谁买保险、谁受益”的原则,地方政府和农户的角色是缺位的,未来必须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逐渐进入这个市场,加深对“保险+期货”项目的认知,提高保费自缴比例和政府补贴力度。同时,在涉农主体信贷资源投放上,银行缺乏很好的风险管理机制,如果可以引入“银行+保险+期货+政府”模式,则能提供较好的农作物价格风险管理机制,从而给信贷资源投放提供更加完善的评估机制。 第二,“保险+期货”项目为养殖业提供了上游成本的风险管理。对养殖产业来说,在现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上下游商品的价差进行保险可产生新的险种,如利润保险,利润保险的实现需要以上下游商品期货的可交易为基础。期待未来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为此提供良好的土壤。 第三,“保险+期货”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价格风险管理方式,涉及的主体如果过于追求赔付率,在本质上会有所偏颇。保险产品不是理财产品,这是一种思想认知的问题。在具体操作上,除了有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外,还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操作诉求,给期货公司操作带来了一定束缚。为长远推广“保险+期货”项目,建议在保险产品的理念上多做正确引导,以使得赔付率和保障效果之间达到一个平衡。 (华泰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