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场内利率衍生产品,市场透明度较高、交易成本较低,其高效的风险管理功能已经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充分实践和认可。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各类账户的巨量债券面临着较大的利率波动风险,迫切需要通过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高效管理久期,扩大债券承销业务,提高资产收益率。 第一,商业银行具有强烈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商业银行是我国国债市场最主要的投资者,承担着因大量持有国债所带来的利率风险。在利率持续走低期间,国债投资确实为商业银行赚取了稳定的投资收益。但是在利率上行期间面临的风险同样较大。从理论上讲,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只要持有国债到期就能获取利息收入而不亏损。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往往会遭受不同程度上的损失:银行持有国债到期,就放弃了利用这部分资金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机会成本将增大;当银行由于流动性的需求而不得不卖出债券时,必将遭受债券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使得银行的浮亏变为实亏。因此,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可利用其高效的对冲机制来规避利率风险。 第二,商业银行利用国债期货进行高效的久期管理需求。国债期货可以用于更高效率地调整银行账户的组合久期。对于现券投资组合规模巨大的银行账户来说,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为场外交易,通过现券买卖来调整久期不仅成本较高,且调整期较长,同时容易造成现券市场收益率的大幅波动,在实践中较难实施。作为标准化衍生产品,国债期货采用集中撮合竞价交易,市场透明度高、流动性好,可以在不调整资产结构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完成对银行账户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调整。同时,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风险管理效率更高,使银行在灵活的调整组合久期时不必拘泥于成本的限制。 第三,商业银行利用国债期货推动产品创新的需求。全球大型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表明,理财业务是提高银行类金融机构综合竞争能力最为重要的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由单一信贷业务逐步转为综合经营型,理财资产规模急剧扩大。但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侧重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产品形式单一、投资结构同质化,阻碍了理财产品的发展。商业银行可借助国债期货,开发国债期货现货套利理财产品、挂钩国债期货的理财产品等,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更加多样化的产品选择,满足客户日益丰富的产品需求。此外,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利用国债期货对债券等传统投资品种进行分解组合,形成特点各异的理财产品,使产品收益和风险特性与客户收益预期和风险偏好相适应,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第四,商业银行利用国债期货扩大债券承销业务的需求。当前,国债市场化发行机制已经确立,国债发行效率不断提高。记账式国债全部通过招标方式公开发行,国债承销团制度不断完善,大幅提升了国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程度。承销团成员在国债承销过程中面临一定利率风险,可以通过参与国债期货,在被动持有债券的同时做空国债期货,使其在承担承销团义务的同时减少因为被动投资而引起的库存波动风险。 第五,国债期货市场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基准利率体系。国债期货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为基准利率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首先,国债期货市场具有成本低、流动性强等优势,能更迅速地反映市场信息,促进价格达到均衡水平,引导现货市场价格走势;其次,国债期货市场的投资者更加多元化,汇集的信息更加丰富,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反映更充分;最后,国债期货采用竞价交易机制,价格形成更加准确,更具有真实性和权威性。因此,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准确反映市场预期,从而有利于完善我国基准利率曲线,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定价提供坚实依据,满足其建立完善的基准利率体系的需求。 第六,国债期货有助于满足商业银行对利率衍生品的多元化需求。目前,我国的场外利率衍生产品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相继推出。不过这些都是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场外利率衍生品,尽管成交量不断增加,但由于场外询价交易的特点,利率衍生品入场门槛比较高。银行在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时可能面临选择交易对手困难等问题。与之相比,国债期货具备高度标准化、高度透明的特点,有助于促进场内外利率衍生产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充分满足银行对利率衍生产品的多元化需求,进而促进整个利率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七,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国债期货,来满足其提高资产收益率的需求。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国债期货构建合成资产,提高债券投资的收益率。例如对银行资产的管理者而言,原本需要将一部分资金配置在国债等风险较低的债券上,现在可利用国债期货替代原先需要投资的国债,利用国债期货来实现相同的国债配置而占用最少的资金,而将剩余部分投入到收益更高的金融债或企业债上,提高资产投资的总收益率。 总之,国债期货作为债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必备工具,是成熟资本市场必不可少的组合部分。国债期货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规避利率风险、管理资产组合久期、推进产品及业务创新、提高资产组合收益率的有效工具,也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单位:新湖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