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大豆压榨产业发展,我所现公开征集豆油期货指定交割厂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企业要求 (一)指定交割厂库要求 1. 申请企业应位于广东省内。 2. 申请企业及其担保单位注册资本及净资产均不得低于1000万元。 3. 申请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 申请企业没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二)其他要求 1. 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 2. 应设立运营满两年,并且在此期间未有控股股东变化等重大变更事项。 3. 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出现亏损的,优先考虑。 4. 最近三年内(若企业设立不满三年,自企业设立开始计算时间)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完善的商品存储管理制度。 6. 应当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实施细则。 7. 应当具备必要的计量、通讯、消防以及装卸作业等满足仓储业务需要的设施。 8. 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被取消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9. 具有相关品种交割业务经验,是其他交易所交割仓库,处于主要的生产地、消费地或贸易集散地,所在地相应品种现货价格具有代表性的申请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10. 成立三年以上的申请企业优先考虑。 11.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CMA或CNAS检验认证、HACCP认证的申请企业优先考虑。 12.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流程请参照《申请农业品交割仓库主要流程及相关标准文本》的相关规定(网页浏览路径:交易所首页>业务/服务>农业品交割业务指引>交割仓库申请与管理),提交《关于申请豆油品种交割厂库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净资产、盈利状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 (二)运输条件及装卸能力,包括所有库区/场所的地理位置、相互距离、主要接出货方式等; (三)计量能力,包括计量设施种类、规格、数量及年审情况等; (四)具有检验能力的,应说明包括可开展的检验指标、检验周期、收费标准及检验设施情况等; (五)是否获得企业管理相关资质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CNAS等; (六)库容情况(生产、周转能力):对于申请交割厂库的,应说明生产加工能力; (七)主要管理人员从业经历等; (八)周边区域相应品种的现货生产、消费、物流情况。 三、申请时间 欢迎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豆油期货交割业务的企业,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我所,我所将根据材料和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赵鑫 0411-84808745 孙君 0411-84808535 地 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5楼 邮 编:116023 传 真:0411-84808580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