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之一: 光大乌龙指顶格倍数罚 “一指”罚没5.23亿元 历时四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听证的轰动证券期货市场因“光大乌龙指”引发的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2017年正式落槌,此案是一例涉及ETF及股指期货的新型内幕交易案件,此前无先例,因具有跨市场、跨品种的特点,案件处理引起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于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策略交易系统程序错误,造成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引发市场剧烈波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进行股指期货和ETF交易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极其严重。证监会决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5.23亿元;对包括杨剑波在内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 杨剑波不服行政处罚,遂起诉证监会,一审、二审及再审听证均围绕本案的错单交易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信息是否已在光大证券交易前公开、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豁免情形以及处罚幅度等问题展开。证监会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充分说明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与法律逻辑,在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后,最终得到了司法的认可。 此案再次表明,对扰乱市场、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证监会绝不手软,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无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花样如何翻新,情况如何纷繁复杂,证监会都将始终立足现行法律赋予的权限,能动执法,及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者依法该担的责、该受的罚一样都不能少。 之二: 匹凸匹幕后人鲜言被判刑五年 拖欠逾34亿元行政处罚成老赖 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 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书中称,对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判决中,鲜言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入刑两年,是比较罕见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表示,这项罪名一直都有,但实际上很少用到,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2年-2017年间,鲜言曾先后掌控上市公司匹凸匹股份和慧球科技,他善于炒作热门概念,并从中攫取财富。在担任慧球科技实控人期间,鲜言曾炮制出“1001项议案”事件,震惊证券市场。 2017年3月30日,证监会正式对鲜言操纵匹凸匹一案作出处罚,没收鲜言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1亿元罚款,合计罚没34.7亿元,同时鲜言也被终身市场禁入。但从后续证监会通报的“老赖”名单中可以看出,鲜言并未如期缴纳这笔罚款。 (郭冀川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