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现状,以及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创造性地提出了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保险+期货”服务模式延展到银行系统,转换成“贷款+保险”的新型银行贷款经营服务模式。详细论述了“贷款+保险”模式的运作原理和操作手法,提出该经营模式的实施条件和风险防范措施,为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对涉农企业和其他中小微企业“不敢贷、不能贷”的难题提出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和途径。
A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国内不少中小微民营企业尤其是涉农企业的经营发展举步维艰,其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这是阻碍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例如,2018年,笔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湖北某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却只能得到企业所需贷款的五成左右。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找担保公司贷款,综合利率及费用在1.2分左右,相当于企业10%的利润用于融资,并且贷款额度不高。企业有时候甚至找民间借贷应急,利率高达30%,给企业经营造成非常大的资金成本压力,高额融资成本不仅制约了企业发展,而且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整体来说,这家企业还算是不错的,多少能够从银行贷到一点钱,而不少民营企业反映,由于附加费用高、中间环节多、抵押资产高等因素,他们根本就融不到资金,而且一旦银行发现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苗头,就开始急着抽回贷款,导致公司资金链面临断裂的风险,企业叫苦不迭。 从银行方面考虑,之所以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并不是银行嫌利润低不愿意借贷给这些资产底子薄、无担保抵押、市场前景模糊、规模小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而是存在不敢贷的现实问题,主要是存在贷款收回难甚至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从银行多年的贷款实践经验来看,对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农户的贷款风险确实很高。据估算,目前有的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坏账率高达20%,尤其是对个体农户贷款坏账比例更高,贷款收回难度很大,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出商业银行对民企贷款要实行的“一二五”目标,也就是在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企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对民企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这意味着目前民营企业的贷款余额达到33.32万亿元,每年要新增民营企业贷款规模3万亿—4万亿元,3年以后每年民营企业的贷款新增额将会达到6万亿元。如此大规模地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使得商业银行对自身经营所带来的风险不得不有所顾忌,毕竟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有利润指标任务的,最重视的就是贷款风险。 不过,作为贡献了全国60%GDP、80%就业率的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长远角度看,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有利于银行不断优化信贷和客户结构,开辟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实现利润可持续发展。如果民营企业发展好了,也有利于银行防控风险;如果民营企业出现倒闭潮,银行也会出现大规模的不良贷款。 那么该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这一难题呢?笔者认为,借助金融衍生品工具也许是探索解决和防范商业银行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果能实现对贷款进行保险,即不论企业经营如何,都能够有一种有效的工具保证企业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那么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则会大大增强,一些潜在的担忧也就化解了。 B“贷款+保险”的由来 自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以来,“保险+期货”已经连续4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这一惠及“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用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市场化模式便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从价格险到收入险,包括场外期权、订单农业……新的商业模式被不断探索出来,服务“三农”效果显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从企业或农户等生产经营者的角度看,“保险+期货”的经营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先由企业或农户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入价格或收入保险产品(这类产品通常都是由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以期货价格为基础设计出来的),随后保险公司再从期货公司买入被保标的的场外看跌期权,进行二次保险,同时期货公司通过在期货市场进行价格对冲操作,以转移和化解市场价格风险。当保险期内保险标的的价格低于保险约定赔付价格时,按照保险条款,企业或农户(投保人)则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资金赔付,保险公司再找期货公司要求赔付,而期货公司从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等对冲手段获得补偿,最终价格风险由期货市场的投机者承担。 “保险+期货”模式将期货公司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专业能力,与保险公司丰富的保险产品研发经验和保险客户基础优势相结合,既发挥了期货公司的专业能力,为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寻找到了新途径,又丰富了保险产品的种类。一方面,能够帮助农户及企业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稳定收入;另一方面,险企通过进行购买期货公司的看跌期权产品进行再保险,能够对冲赔付风险,最终实现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方共赢。 实际上,近年来由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不断创新,已经有不少期货公司邀请企业所在地的银行参与到“保险+期货”业务中来。只不过,银行的参与只是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在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时,应企业或农户投保人的进一步经营要求,是对“保险+期货”业务进行的一种完善,而银行的参与实际上处在一种被动状态或边缘状态。 例如,2018年,某期货公司在辽宁开展的期权创新业务试点项目引入了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支持。具体操作模式是参与“保险+期货”的农民,收入得到了保障,提升了农民在银行的信用水平,银行以此对通过信用评估、符合贷款条件、有融资需求的农户发放贷款,解决农民购买农资的资金问题。 由此引发一种思考:银行能不能主动与期货公司合作,对凡是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企业,银行都先要求企业找期货公司购买有关的产品价格保险,在得到期货公司赔付保证的前提下,银行再向申请贷款的企业发放贷款。后期一旦产品价格下跌导致企业无力偿付贷款,能否由期货公司将原本应该赔付给企业的保险赔款优先赔付给银行作为(至少一部分)抵押款,从而保证银行的贷款被按时收回。这就是“贷款+保险”最初的由来。 C操作原理和业务流程 我们先从一个案例谈起。2018年,湖北某国家级贫困县为解决农村产业扶贫问题,决定在某贫困村创办一家蛋鸡养殖场。由于扶贫资金存在缺口,建好的养殖场缺乏资金购买鸡苗、饲料等,所以想向银行贷款20万元,但由于没有大的资产抵押和担保,加上鸡蛋价格波动很大,尤其是近两年蛋鸡养殖户大量涌现,鸡蛋批发价曾一度低于2元/斤,银行担心收回贷款的风险较大而感到犹豫。
交谈中,该村委会表示,一家期货公司作为该村的扶贫帮扶单位,愿意对该村创办的养殖场生产的鸡蛋价格保收入,方法是只要该村养殖场以鸡蛋价格的5%作为保险费向期货公司购买鸡蛋价格场外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就可以在鸡蛋价格低于商谈好的保险价格时,按保险价格赔付给蛋鸡养殖场,以确保蛋鸡养殖场的经营不受鸡蛋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也能够确保养殖场按时足额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对此经营模式感到很有兴趣,于是进一步与有关的期货公司商谈,三方一起制定了“贷款+保险”的经营模式,原理示意如上图所示。 具体操作业务流程如下:
由于养殖场对所生产的鸡蛋产品价格进行了保险,这样一来,无论未来鸡蛋价格是涨是跌,养殖场的经营都能正常进行,从而也就有了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银行也就能放心发放贷款了。 假如当年6月1日,养殖场与期货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养殖场决定买入50手(5吨/手)行权价为4200元/吨、到期日为12月31日的看跌期权,为自己的鸡蛋价格进行保险,缴纳保费(权利金)6万元。看到协议副本后,银行向该养殖场发放贷款20万元,年利率6%,12月31日将收回贷款本息;期货公司作为风险承担者,在期货市场去进行风险对冲等套期保值操作,盈亏均与养殖场和银行无关。随后,鸡蛋价格持续上涨,8月11日一度上涨到了4449元/吨,鸡蛋现货价格也上涨到了4元/斤以上,这时客户感觉蛋价后市上涨空间有限,极有可能会马上出现大跌,于是及时处理了自己的库存。到了8月下旬,果然如客户所料鸡蛋价格一路下跌,尽管中间鸡蛋价格涨涨跌跌,但养殖场的经营很安心。到了12月31日,鸡蛋期货最后的结算价为3.085元/斤,养殖场获得赔付55.75万元,扣除6万元保费,净赔付为49.75万元,养殖场归还银行贷款绰绰有余。 假如在12月31日保险到期时,鸡蛋价格高于4.2元/斤,尽管此时养殖场得不到赔付,但4.2元/斤的价格远高于养殖场鸡蛋3.5元/斤的经营成本,养殖场的利润十分丰厚,仍然不存在归还不了银行贷款本息的可能,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有了很大保障。银行考虑来年将加大对该养殖场的贷款额度,并考虑为减轻养殖场购买保险的保险费成本,银行愿意从息差中拿出1—2个百分点作为扶贫资金,积极推广“贷款+保险”业务,帮助企业支付部分或全免保险费。 不仅是养殖企业可以采取“贷款+保险”的做法,包括饲料企业、种粮大户等涉农中小微企业都可以采取这种模式与银行合作,甚至生产原材料的工业企业也可以采取“贷款+保险”的做法,保证银行贷款的按时归还。 D实施条件和风险防范 从“贷款+保险”经营模式操作原理和业务流程中不难发现,所谓的“保险”,实际上是企业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将价格风险转移给了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再将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中,由众多的期货投机者承担风险的整个过程。这其中银行没有牵涉到金融衍生品风险,但该经营模式只能规避企业因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还贷风险,对非价格因素造成的其他无法还贷风险还无法保险。 此外,施行“贷款+保险”经营模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银行必须与期货公司合作,由期货公司将企业购买保险(场外期权)的情况如实告知银行,银行才能根据期货公司对企业保付程度酌情发放相应数额的贷款,甚至可以与期货公司和企业共同商谈,在赔付企业资金时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第二,银行必须说服企业寻找合适的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等产品的保险。如果企业因保费(权利金)等成本因素不愿意购买保险,则银行应考虑其他能够提高企业信誉度的方法。 第三,如果银行自身体系有下属或控股的期货公司,此经营模式将更能运用自如。 总之,中小微民营企业也是银行的战略性客户资源,要解决这类经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就要解决银行自身“不敢贷、不能贷”的问题。所以说,探索运用“贷款+保险”经营模式,对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