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中国证监会决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预计对A股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中国证监会决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预计对A股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路透北京11月15日 - 中国证监会决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亦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证监会并预计此项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网站周五刊登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并明确了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而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发言人称。

发言人并进一步解释称,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而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发言人表示,“全流通”改革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同时,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

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

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

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完)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