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期货公司会员是否可以通过一家及以上期货公司进行交易? 答: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要求,“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在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账户,但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同一法人主体如果是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原则上不能再同时以客户身份通过经纪机构参与。 不锈钢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和交割结算价怎么确定? 答:不锈钢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规定为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不锈钢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 不锈钢期货实行什么样的保证金制度? 答: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
不锈钢期货有哪些风控措施? 答:我所在不锈钢期货上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风控制度。 同一集团公司多个实体参与交易,其持仓总额是分开管理还是合并后按照净头寸管理? 答:交易所对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按照有关规定合并计算。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开设的各交易编码对应的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持仓限额按照单向计算,不做净头寸管理。 不锈钢期货套保业务额度认定和审批的原则是什么? 答: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管理,在一般持仓不能满足企业套保业务的实际需求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额度。额度认定和审批的原则,一是基于真实的现货生产、贸易和消费,二是结合市场的具体情况。企业需提供相应的生产计划、贸易合同或加工生产计划等证明材料。 交割月份的持仓限额为360手(单边),是否可以提高持仓限额以方便行业相关机构参与? 答:持仓限额是针对一般持仓的。对于有实际贸易背景、需要对现货进行对冲套保的企业,可根据交易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对应现货贸易合同或排产计划等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于套保持仓申请期限内向交易所申请套保持仓额度,获得批准后即可突破360手(单边)的持仓限制。 同时持有买卖双向盘位时,究竟是按双向持仓量、净持仓量还是持仓组合计算交易保证金? 答:按单向大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参见《结算细则》第三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一)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期货合约双向持仓(期货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在交易所同品种期货合约双向持仓(期货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 (三)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