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石油产销量 我国是世界第八大原油生产国和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2016年度我国的原油产量约2亿吨,2016年进口量约为3.8亿吨,表观消费量为5.8亿吨,约占世界消费总量的13.1%,对外依存度达65.5%。我国原油进口主要来自中东产油国家,俄罗斯及前苏联地区,以及非洲产油国等国家和地区。 在我国,中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旗下都有数家大的油气田。其中隶属中石油的为:大庆油田、长庆油田、延长油田、新疆油田、辽河油田、吉林油田、塔里木油田等;隶属中石化的为:胜利油田、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等;隶属中海油的为:渤海油田。 中国石油生产量及消费量(单位:万吨)
时间 | 进口量 | 国内生产量 | 表观消费量 | 对外依存度 | 2000 | 7027 | 16300 | 23327 | 30.12% | 2001 | 6026 | 16396 | 22422 | 26.88% | 2002 | 6941 | 16700 | 23641 | 29.36% | 2003 | 9102 | 16960 | 26062 | 34.92% | 2004 | 12281 | 17587 | 29868 | 41.12% | 2005 | 12682 | 18135 | 30817 | 41.15% | 2006 | 14518 | 18477 | 32995 | 44.00% | 2007 | 16317 | 18632 | 34949 | 46.69% | 2008 | 17888 | 19043 | 36931 | 48.44% | 2009 | 20379 | 18949 | 39328 | 51.82% | 2010 | 23931 | 20241 | 44172 | 54.18% | 2011 | 25378 | 20288 | 45666 | 55.57% | 2012 | 27103 | 20748 | 47851 | 56.64% | 2013 | 28174 | 20992 | 49166 | 57.30% | 2014 | 30837 | 21143 | 51980 | 59.33% | 2015 | 33550 | 21456 | 55006 | 60.99% | 2016 | 38101 | 19969 | 58070 | 65.61%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中国的原油进出口权 我国原油出口贸易实行国营贸易进口和非国营贸易进口两种形式。其中,国营贸易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没有数量限制,由具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组织进口。具有原油的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有: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控股)、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控股)、珠海振戎公司、中海油。 非国营贸易进口执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允许量。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企业进口资格由商务部审批,配额由商务部分配。2015年7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拥有进出口经营资质和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原油加工企业,符合能耗、质量、环保、安全、仓储等资质条件,可以申请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2015年民企原油进口配额显著提升到3760万吨;2016年,这一数据大幅增长至8760万吨,同比涨幅达133%。我国正逐步向民营企业放开原油进口的资质,帮助成品油市场化改革,因此民企在油气行业中的话语权也在不断强化。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6年我国原油进口3.81亿吨,而商务部划定的当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8760万吨,占全部进口量的比例超过20%。而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消息显示,2018年该进口允许量将升至1.42亿吨,首次突破亿吨大关。 国营贸易企业和非国营贸易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得从事原油、成品油的进口业务。 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有: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的石油定价机制 在我国,原油价格基本上是由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控制,成品油价格由发改委参考国际油价进行调整。 根据发改委2013年3月推出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调价周期为10个工作日,即参考国际市场挂靠油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进行调整。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变化,更加有利于利用境外资源,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国内油价水平的影响仍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但并非完全市场化。 新机制在提高市场灵活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由于投机造成的价格大起大落。如果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间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4、中国的战略石油储备 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包括政府储备、企业义务储备和商业储备三种模式,其中政府储备和企业义务储备属于国家战略储备,商业储备指企业储备中减去义务储备的部分。在管理模式上,采取石油储备办公室-石油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基地三级垂直管理模式。目前中国原油战略储备共三期规划。总体规划中,中国计划投资超过1,000亿元,用三个五年完成三期共7,000万立方米战略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