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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期货与国内期货合约设计比较

境外期货与国内期货合约设计比较

境内外交易市场交易规则比较

合约设置
由于境内与境外在政治环境、金融市场、品种标准、交易规则、投资者性质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在商品期货合约设置上面也有较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单位
(l)常用计量单位介绍
公吨和吨:公吨是tonne即或者metrie ton,其缩写为mts.吨在原本意义上是英制单位.英文中是ton。1公吨(tonne,metrie ton)=1000公斤。1吨(ton)=1016公斤(Br)或907.2公斤(US)。英国和美国队ton的定义不同。在英国1ton等于1016公斤。因此英国的吨又称为long ton(长吨);在美国1ton等于907公斤。因此美国的吨又称为short ton(短吨)。由于用公吨的人较多,人们常把metrie ton缩写为ton,则其与吨的概念混淆。国内所说的吨,其实指的都是公吨.即1000公斤的意思
总结如下:1公吨(mts)=1000公斤;1长吨(long ton)=1016公斤;1短吨(short ton)=907公斤
蒲式耳:它是一种定量容器,好像我国旧时的斗、升等计量容器。所以蒲式耳与公斤的转换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农产品之间是有区别的。大致的比例是l蒲式耳农产品在20至30公斤之间。
另外:1磅=0.15359237千克;1盎司=0.028319523125千克(金衡制:1盎司=0.0311034768千克)
(2)合约交易单位设置
一般来说,境外期货在交易单位上比境内期货更大.如在农产品中大连黄大豆的标准合约为10吨每手,而CBOT大豆为大约136公吨每手,是大连黄大豆的近11倍。因此境外期货合约价格的同比例波动产生的绝对价值波动对于整个合约价值影响也更加显著.风险较境内更大。这样的设计,一是为了提高市场的规模,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商品定价权的归属;二是提高投资门槛,从一定程度上过滤部分小型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提高了市场内单个投资者的风险抵抗能力。当然.为了给风险承受度较低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渠道.境外交易所大多数交易产品都有设置MINI合约。
(二)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公开竞价过程中,对合约标的物每单位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最小变动价位乘以交易单位,就是该合约价值的最小变动值。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的确定,通常取决于该合约标的商品的种类、性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和商业规范等。最小变动价位对市场交易的影响比较密切。一般而言,较小的最小变动价位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增加。最小变动价位如果过大,将会减少交易量,影响市场的活跃.不利于套利和套期保值的正常运作;如果过小,将会使交易复杂化,增加交易成本,并影响数据的传输速度。
(三)交割单位
在国内.某些合约的交割单位和交易单位是不同的,交割单位会比交易单位大。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阴极铜交易单位为5吨手,交割单位则为25吨手;境外期货因为其交易单位本身就比较大,所以一般交割单位和交易单位是相同的.不存在投资者在交割月需要调整合约手数以符合交割单位倍数的要求。
(四)合约到期日/第一通知日
在国内期货合约设置中合约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而在国外期货市场中,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某些品种还有第一个通知日(例如CBOT的大豆、小麦、玉米等合约)。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交易日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进入交割流程。第一通知日.是指期货合约的卖方有权提出交割申请的首个工作日,对于买方如果不想交割则必须在第一通知日之前进行平仓。所以在实际的期货交易过程中,任何方向的投机头寸在第一通知日之前大多进行平仓或移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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