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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数期货简介
一、 什么是金融期货交易
金融期货是传统的商品期货交易的演变和发展,同时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品期货交易,即非实物商品的金融商品或称金融工具的期货交易。
按被交易的金融商品的不同,金融期货可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大类。
二、 股票指数期货的产生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市场对规避股市单边巨幅涨跌风险的要求日益迫切,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理论工作者,对推出股指期货以规避股市系统性风险的呼声都越来越高,决策层也对这一问题极为关注。那么我国当前推出股指期货时机是否成熟?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如何设计我国的股指期货合约?从本期起,本版特开辟“股指期货研究”专栏,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欢迎对股指期货感兴趣的业内外人士参加讨论,共同为推动我国股指期货的研究开发献计献策。
同其他期货交易品种一样,股指期货也是适应市场规避价格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
二战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股票市场取得飞速发展,上市股票数量不断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胀。以纽约股票交易所为例:1980年其股票交易量达到3749亿美元,是1970 年的3.93倍;日均成交4490万股,是1960年的19.96倍;上市股票337亿股,市值12430亿美元,分别是1960年的5.185倍和 4.05倍。股票市场迅速膨胀的过程,同时也是股票市场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二战以后,以信托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取得快速发展,它们在股票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并逐步居于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通过分散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然而进行组合投资的风险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价格的非系统性风险,而不能消除系统性风险。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的不断增多,其规避系统性价格风险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以美国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单种股票为对象的。1976年,为了方便散户的交易,纽约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环系统(简称DOT),该系统直接把交易所会员单位的下单房同交易池联系了起来。此后该系统又发展为超级指定交易循环系统(简称SDOT)系统,对于低于 2099股的小额交易指令,该系统保证在三分钟之内成交并把结果反馈给客户,对于大额交易指令,该系统虽然没有保证在三分钟内完成交易,但毫无疑问,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优惠和优势的。与指定交易循环系统几乎同时出现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对单个股票进行交易,而是可以对多种股票进行“打包”,用一个交易指令同时进行多种股票的买卖即进行程序交易(Program trading,亦常被译为程式交易)。对于程序交易的概念,历来有不同的说法。纽约股票交易所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认为超过15种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称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认的说法则是,作为一种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篮子股票的买卖,其买卖信号的产生、买卖数量的决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计算机技术的支撑下完成的,它常与衍生品市场上的套利交易活动,组合投资保险、以及改变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等相联系。伴随着程序交易的发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开始了“指数化投资组合”交易和管理的尝试,“指数化投资组合”的特点就是股票的组成与比例都与股票指数完全相同,因而其价格的变化与股票指数的变化完全一致,所以其价格风险就是纯粹的系统性风险。在“指数化投资组合”交易的实践基础上,为适应规避股票价格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开发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就成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看到了市场的需求,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在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后,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但由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管辖权存在争执,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琼斯股票指数达成协议,该报告迟迟未获通过。直到 1981年,新任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菲利蒲.M.约翰逊和新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约翰.夏德达成“夏德椩己惭沸椤?/FONT>,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才为股指期货的上市扫清了障碍。
到1982年2月16日,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开展股指期货的报告终于获准通过,24日,该交易所推出了道.琼斯综合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交易一开市就很活跃,当天成交近1800张合约。此后,在4月21日,芝家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交易,当天交易量就达到3963张。日本,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后开始了股票指数的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从此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货已发展成为最活跃的期货品种之一,股指期货交易也被誉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最激动人心的金融创新”。
三、股票指数期货的演进之路
(一)期货市场与金融期货的产生
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可向前推到十六世纪的日本,不过直到1848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正式成立后,期货交易才算迈入有组织的时代。事实上,当初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并非是一个市场,只是一家为促进芝加哥工、商业发展而自然形成的商会组织。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才引进远期合同,盖因当时的粮食运输很不可靠,轮船航班也不定期,从美国东部和欧洲传来的供求信息,很长时间才能传到芝加哥,粮食价格波动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农场主可以利用远期合同保护他们的利益,避免运粮到芝加哥时因价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造成损失。同时,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远期合同,减少因各种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费用上涨的风险,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由于期货交易所最初和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个现货价格风险转移的场所,因此,从期货交易的合约中即可看到各个时代经济结构的演变。
在期货市场150余年的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里程碑即是1972年5月16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国际货币市场(IMM)推出外汇期货合约 (Foreign Gurrency Futures),标志着金融期货这一新的期货类别的诞生,从而掀起一个期货市场发展的黄金时代。1975年10月,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利率期货合约棗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的抵押凭证期货交易。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交易。短短十年间,利率期货(Interest Rate Futures)和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相继问世,标志着金融期货三大类别的结构已经形成。期货市场也由于金融期货的加盟而出现结构性变化。1995年,金融期货的成交量已占期货市场总成交量的80%左右(见下表),稳居期货市场的主流地位。此外,金融期货的诞生,给了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展期货市场的时机。自1980年始,这些国家和地区纷纷成立自己的期货交易所,至1993年,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量已超过美国,成长速度极为惊人。
(二)股票指数期货的产生(70年代)
与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其他各种商品期货一样,股票指数期货同样是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而且是专门为人们管理股票市场的价格风险而设计的。
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由宏观性因素决定的,作用时间长,涉及面广,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加以规避,因此称为不可控风险。非系统风险则是针对特定的个别股票(或发行该股票的上市公司)而发生的风险,与整个市场无关,投资者通常可以采取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此类风险,因此,非系统风险又称可控风险。投资组合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非系统风险,但当整个市场环境或某些全局性的因素发生变动时,即发生系统性风险时,各种股票的市场价格会朝着同一方向变动,单凭在股票市场的分散投资,显然无法规避价格整体变动的风险。为了避免或减少这种所谓不可控风险的影响,人们从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启发,设计出一种新型金融投资工具棗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通过对股票趋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来冲抵股票市场的风险。由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金结算为唯一结算方式,交易双方都没有现实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本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各国受石油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十分不稳定,利率波动剧烈,导致股票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股票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实现资产保值的金融工具。于是,股票指数期货应运而生。它的兴起,一方面给拥有股票和将要购买或抛出股票的投资者提供了转移风险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也给了期货投机者以投机的机会,使得股票指数期货迅速得到了不同投资者的青睐。
(三)投资组合替代方式与套利工具(1982年-1985年)
自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之后三年,投资者逐渐改变了以往进出股市的传统方式,即挑选某个股票或某组股票,还诞生出其它投资方式,包括:第一,复合式指数基金(Synthetic Index Fund)诞生,即投资者可以通过同时买进股票指数期货及国债的方式,达到买进成份指数股票投资组合的同样效果;第二,运用指数套利(Return Enhancement),套取几乎没有风险的利润。这是由于股票指数期货推出的最初几年,市场效率较低,常常出现现货与期货价格之间基差较大的现象,对交易技术较高的专业投资者,可通过同时交易股票和股票期货的方式获取几乎没有风险的利润。
(四)动态交易工具(1986年-1989年)
股指期货经过几年的交易后,市场效率逐步提高,运作较为正常,逐渐演变为实施动态交易策略得心应手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动态套期保值 (Dynamic Hedging)技术,实现投资组合保险(Portfolio Insurance),即利用股票指数期货来保护股票投资组合的跌价风险;第二,进行策略性资产分配(Asset
Allocation)。期货市场具有流动性高、交易成本低、市场效率高的特征,恰好符合全球金融国际化、自由化的客观需求。尤其是过去十年来,受到资讯与资金快速流动、电脑与通讯技术进步的冲击,如何迅速调整资产组合,已成为世界各国新兴企业和投资基金必须面对的课题,股票指数期货和其他创新金融工具提供了解决这一难题的一条途径。
(五)股票指数期货的停滞期(1988年-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美国华尔街股市单日暴跌近25%,从而引发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风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虽然事过十余载,对如何造成恐慌性抛压,至今众说纷纭。股票指数期货一度被认为是“元凶”之一,使股票指数期货的发展在那次股灾之后进入了停滞期。尽管连著名的“布莱迪报告”也无法确定期货交易是唯一引发恐慌性抛盘的原因。事实上,更多的研究报告指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并未明显增加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为了防范股票市场价格的大幅下跌,包括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均采取了多项限制措施。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道琼斯30种工业指数涨跌50点以上时,即限制程式交易(Program Trading)的正式进行。期货交易所则制定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涨跌停盘限制,藉以冷却市场发生异常时恐慌或过热情绪。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价格“小幅崩盘”时,发挥了异常重要的作用,指数期货自此再无不良记录,也奠定了90年代股票指数期货更为繁荣的基础。
(六)蓬勃发展阶段(1990年-至今)
进入九十年代之后,股票指数期货应用的争议逐渐消失,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为理智,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相继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货的运用更为普遍。
股指期货的发展还引起了其他各种非股票的指数期货品种的创新,如以消费者物价指数为标的的商品价格指数期货合约,以空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标的的大气污染期货合约,以及以电力价格为标的的电力期货合约等等。可以预见,随着金融期货的日益深入发展,这些非实物交收方式的指数类期货合约交易将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股票指数期货的特征
与进行股指所包括的股票的交易相比,股票指数期货还有重要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提供较方便的卖空交易
卖空交易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必须首先从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数量的股票。国外对于卖空交易的进行没有较严格的条件,这就使得在金融市场上,并非所有的投资者都能很方便地完成卖空交易。例如在英国只有证券做市商才有中能借到英国股票;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10A-1规定,投资者借股票必须通过证券经纪人来进行,还得交纳一定数量的相关费用。因此,卖空交易也并非人人可做。而进行指数期货交易则不然。实际上有半数以上的指数期货交易中都包括拥有卖空的交易头寸。
2、交易成本较低
相对现货交易,指数期货交易的成本是相当低的。指数期货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佣金、买卖价差、用于支付保证金的机会成本和可能的税项。如在英国,期货合约是不用支付印花税的,并且购买指数期货只进行一笔交易,而想购买多种(如100种或者500种)股票则需要进行多笔、大量的交易,交易成本很高。而美国一笔期货交易(包括建仓并平仓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费用只有30美元左右。有人认为指数期货交易成本仅为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
3、较高的杠杆比率
在英国,对于一个初始保证金只有2500英镑的期货交易帐户来说,它可以进行的金融时报100种指数期货的交易量可达70000英镑,杠杆比率为 28:1。由于保证金交纳的数量是根据所交易的指数期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交易所会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额部分。
4、市场的流动性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数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明显高于现货股票市场。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数期货交易量就已达850亿英镑。
从国外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使用指数期货最多的投资人当属各类基金(如各类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的投资经理。另外其他市场参与者主要有:承销商、做市商、股票发行公司。
五、股票指数期货的功能与作用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分析认为指数期货利大于弊。他们认为股票指数期货有价格发现功能。期货市场由于所需的保证金低和交易手续费便宜,因此流动性极好。一旦有信息影响大家对市场的预期,会很快地在期货市场上反映出来。并且可以快速地传递到现货市场,从而使现货市场价格达到均衡。
有风险转移功能。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途径,期货的风险转移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如果投资者持有与股票指数有相关关系的股票,为防止未来下跌造成损失,他可以卖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即股票指数期货空头与股票多头相配合时,投资者就避免了总头寸的风险。
股指期货有利于投资人合理配置资产。如果投资者只想获得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或者看好某一类股票,如科技股,如果在股票现货市场将其全部购买,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购买股指期货,则只需少量的资金,就可跟踪大盘指数或相应的科技股指数,达到分享市场利润的目的。而且股指期货的期限短(一般为三个月),流动性强,这有利于投资人迅速改变其资产结构,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另外,股指期货为市场提供了新的投资和投机品种;股指期货还有套利作用,当股票指数期货的市场价格与其合理定价偏离很大时,就会出现股票指数期货套利活动;股指期货的推出还有助于国企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股指期货可以减缓基金套现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冲击。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刘文红指出,股票指数期货为证券投资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它从两个方面改变了股票投资的基本模式。一方面,投资者拥有了直接的风险管理手段,通过指数期货可以把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在浮动范围内。另一方面,指数期货保证了投资者可以把握入市时机,以准确实施其投资策略。以基金为例,当市场出现短暂不景气时,基金可以借助指数期货,把握离场时机,而不必放弃准备长期投资的股票。同样,当市场出现新的投资方向时,基金既可以把握时机,又可以从容选择个别股票。正因为股票指数期货在主动管理风险策略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被市场所接受,所以近二十年来世界各地证券交易所纷纷推出了这一交易品种,供投资者选择。
江苏证券综合研究所强莹论及股票指数期货的功能时指出了四点。1.规避系统风险。2.活跃股票市场。3.分散投资风险。4.可进行套期保值。
六、股票指数期货的运作
(一)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
以股票指数为基础交易物的期货合同称为股票指数期货。由于它的标的物的独特性质,决定了其独特的交易规则:
1、交易单位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合约的交易单位系以一定的货币金额与标的指数的乘积来表示。在这进而,这一定的货币金额是由合约所固定的。因此,期货市场只以各该合约的标的指数的点数来报出它的价格。例如,在CBOT上市的主要市场指数期货合约规定,交易单位为250美元与主要市场指数的乘积。因而若期货市场报出主要市场指数为41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为102500美元。而若主要市场指数上涨了20点,则表示一张合约的价值增加了5000美元。
2、最小变动价位
股票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即一个刻度)通常也以一定的指数点来表示。如S&P500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05个指数点。由于每个指数点的价值为500美元,因此,就每个合约而言,其最小变动价位是25美元,它表示交易中价格每变动一次的最低金额为每合约25美元。
3、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自1987年10月股灾以后,绝大多数交易所均对其上市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但各交易所的规定不同。这种不同既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现在限制的方式上。同时,各忽还经常根据具体情况对每日价格波动进行限制。
4、结算方式
以现金结算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不同与其他期货交易的一个重大特色。在现金结算方式下,每一个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得到自动的冲销。也就是说,交易者比较成交及结算时合约价值的大小,来计算盈亏,进行现金交收。
(二)CBOT主要市场指数期货合约规格
交易单位 250×主要市场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05个指数点(每张合约12.50美元)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格80个指数点,不低于前
一交易日结算价格50个指数点
合约月份 最初三上连续月份及紧接着的三个以3月、6月、9月、12月循环 的月份
交易时间 上午8:15至下午3:15(芝加哥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交割方式 根据主要市场指数期货收盘价实行逐日结算,并于最后交易日根据主要市场指数的收盘价实现现金结算
(三)股指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
一般来说,期货交易的功能有两个:一是价格发现功能,一是套期保值功能。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指数期货也具有这两个功能。
所谓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利用期货市场公开竞价交易等交易制度,形成一个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价格。具体来说就是,指数期货市场的价格能够对股票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期反应,同现货市场上的股票指数一起,共同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和具体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作出预期。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指期货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流向发挥着信号灯的作用,可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套期保值功能是指投资者买进或卖出与现货数量相等便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期货合约,从而补偿因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股指期货的这种套期保值功能,会丰富股票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工具,带动或促进股票现货市场交易的活跃,并减轻集中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恐慌性影响,对平均股价水平的剧烈波动起到缓冲作用。
(四)股指期货合约的定价
对股票指数期货进行理论上的定价,是投资者做出买入或卖出合约决策的重要依据。股指期货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证券的价格,而这种证券就是这上指数所涵盖的股票所构成的投资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价一样,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在不同的条件下也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是不变的,即由于市场套利活动的存在,期货的真实价格应该与理论价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趋势上是这产的。
为说明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原理,我们假设投资者既进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同时又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并假定:(1)投资者首先构造出一个与股市指数完全一致的投资组合(即二者在组合比例、股指的"价值"与股票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2)投资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很方便地借款用于投资;(3)卖出一份股指期货合约;(4)持有股票组合至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再将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于投资;(5)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立即全部卖出股票组合;(6)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现金结算;(7)用卖出股票和平仓的期货合约收入来偿还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种股票市场指数为2669.8点,每个点"值"25美元,指数的面值为66745美元,股指期货价格为2696点,股息的平均收益率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数期货价格为2696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00年的3月19日,投资的持有期为143天,市场上借贷资金的利率为6%。再假设该指数在5个月期间内上升了,并且在3月19日收盘时收在2900点,即该指数上升了8.62%。这时,按照我们的假设,股票组合的价值也会上升同样的幅度,达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货交易的一般原理,这位投资者在指数期货上的投资将会出现损失,因为市场指数从2696点的期货价格上升至2900点的市场价格,上升了204点,则损失额是5100美元。
然而投资者还在现货股票市场上进行了投资,由于股票价格的上升得到的净收益为(72500-66745)=5755美元,在这期间获得的股息收入大约为915.2美元,两项收入合计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为6%的条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约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资期货的损失5100美元,两项合计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简单比较一下投资者的盈利和损失,就会发现无论是投资于股指期货市场,还是投资于股票现货市场,投资者都没有获得多少额外的收益。换句话说,在上述股指期货价格下,投资者无风险套利不会成功,因此,这个价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
由此可见,对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F)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现货市场上的市场指数(I)、得在金融市场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场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如果持有投资的期限不足一年,则相应的进行调整。
现在我们顺过头来,用刚才给出股票指数期货价格公式计算在上例给定利率和股息率条件下的股指期货价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给出的是在前面假设条件下的指数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要全部满足上述假设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资者要想构造一个完全与股市指数结构一致的投资组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当证券市场规模越大时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内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较大;第三,由于各国市场交易机制存在着差异,如在
国目前就不允许卖空股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指数期货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实际市场上是很难得到的,因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场在股息政策上(如发放股息的时机、方式等)都会不同,并且股票指数中的每只股票发放股利的数量和时间也是不确定的,这必然影响到正确判定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
从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实践来看,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往往会偏离理论价格。当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大于理论股指期货价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股指所涉及的股票,并卖空股指期货而牟利;反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这种交易策略称作指数套利(Index Arbitrage)。然而,在成离市场中,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的偏离,总处于一定的幅度内。例如,美国S&P500指数期货的价格,通常位于其理论值的上下0.5%幅度内,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风险套利的情况。
七、股票指数期货定价的基本原理
经济学中有个基本定律称为“一价定律”。意思是说两份相同的资产在两个市场中报价必然相同,否则一个市场参与者可以进行所谓无风险套利,即在一个市场中低价买进, 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中高价卖出。最终原来定价低的市场中因对该资产需求增加而使其价格上涨,而原来定价高的市场中该资产价格会下跌直至最后两个报价相等。因此供求力量会产生一个公平而有竞争力的价格以使套利者无从获得无风险利润。
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远期和期货价格的持仓成本定价模型。该模型有以下假设:
期货和远期合约是相同的;
对应的资产是可分的,也就是说股票可以是零股或分数;
现金股息是确定的;
借入和贷出的资金利率是相同的而且是已知的;
卖空现货没有限制,而且马上可以得到对应货款;
没有税收和交易成本;
现货价格已知;
对应现货资产有足够的流动性。
这个定价模型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期货合约是一个以后对应现货资产交易的临时替代物。期货合约不是真实的资产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双方同意在以后的某个时间进行现货交易,因此该协议开始的时候没有资金的易手。期货合约的卖方要以后才能交付对应现货得到现金,因此必须得到补偿来弥补因持有对应现货而放弃的马上到手资金所带来的收益。相反,期货合约的买方要以后才付出现金交收现货,必须支付使用资金头寸推迟现货支付的费用,因此期货价格必然要高于现货价格以反映这些融资或持仓成本(这个融资成本一般用这段时间的无风险利率表示)。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融资成本
如果对应资产是一个支付现金股息的股票组合,那么购买期货合约的一方因没有马上持有这个股票组合而没有收到股息。相反,合约卖方因持有对应股票组合收到了股息,因而减少了其持仓成本。因此期货价格要向下调整相当于股息的幅度。结果期货价格是净持仓成本即融资成本减去对应资产收益的函数。即有: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融资成本-股息收益
一般地,当融资成本和股息收益用连续复利表示时,指数期货定价公式为:
F=Se(r-q)(T-t)
其中:
F=期货合约在时间t时的价值;
S=期货合约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值;
r=对时刻T到期的一项投资,时刻t是以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利率(%);
q=股息收益率,以连续复利计(%);
T=期货合约到期时间(年)
t=现在的时间(年)
考虑一个标准普尔500指数的3个月期货合约。假设用来计算指数的股票股息收益率换算为连续复利每年3%,标普500指数现值为400,连续复利的无风险利率为每年8%。这里r=0.08,S=400,T-t=0.25,q=0.03,期货价格F为:
F=400e(0.05)(0.25)=405.03
我们将这个均衡期货价格叫理论期货价格,实际中由于模型假设的条件不能完全满足,因此可能偏离理论价格。但如果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实证分析已经证明实际的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没有显著差异。
八、如何买卖股票指数期货
我们目前的股票市场,是一个单边市场。股市涨的时候大家都赚钱,跌的时候大家都无可奈何地赔钱。股票指数期货的出现,将使股市成为双边市场。无论股市上升或下跌,只要预测准确,就能赚钱。因此,对个人而言,股票指数期货市场将是一个大有可为的市场。
第一、当个人投资者预测股市将上升时,可买入股票现货增加持仓,也可以买入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这两种方式在预测准确时都可盈利。相比之下,买卖股票指数期货的交易手续费比较便宜。第二、当个人投资者预测股市将下跌时,可卖出已有的股票现货,也可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卖出现货是将以前的账面盈利变成实际盈利,是平仓行为,当股市真的下跌时,不再能盈利。而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是从对将来的正确预测中获利,是开仓行为。由于有了卖空机制,当股市下跌时,即使手中没有股票,也能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获得盈利。第三、对持有股票的长期投资者,或者出于某种原因不能抛出股票的投资者,在对短期市场前景看淡的时候,可通过出售股票指数期货,在现货市场继续持仓的同时,锁定利润、转移风险。
买卖股票指数期货还有许多买卖个股所得不到的好处。个人投资者常常为选股困难而发愁,既没有内幕消息参考,又缺乏充分全面的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与机构投资者相比,在资金上也处于绝对的劣势。因此,能得到与大市同步的平均利润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其具体办法就是证券指数化。买卖股票指数期货相当于证券指数化,与大市同步;另外,买卖股票指数期货还分散了个股风险,真正做到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个人投资者要进行股指期货交易,首先是选择一家信誉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开立个人账户,开户手续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阅读并理解《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后,在该说明书上签字;第二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取得客户代码;第三是存入开户保证金,开户之后即可下单交易。
与股票现货交易不同,股指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假定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为10%,每点价值100元。若在1500点买入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则合约价值为15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乘以10%,等于15000元,这笔保证金是客户作为持仓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缴存。若第二天期指升至1550点,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为15500元,同时获利50点,价值5千元。盈亏当日结清,这5千元在当日结算后就划至客户的资金帐户中,这就是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同样地,如果有亏损,也必须当天结清。
影响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主要因素是合约价值大小和期货市场的规范程度。合约价值越大,能有实力参与的个人投资者越少。市场的规范使得非市场的风险越小,这将提高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九、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清算程序
客户买进(做多)或卖出(做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委托指令一旦得到执行,交易所的清算机构(清算所)必须记录成交合约数量、成交价格和接受客户委托的经纪商所属清算公司的名称,并于当日交易收盘时按清算价格进行清算。
按照清算所规则,清算所只为清算会员进行清算。非清算会员的交易所成员必须将其当日成交的合约提交清算会员,后者将其自己的交易以及其客户的交易一起提交给清算所,由清算所完成清算。清算所首先要做的,是记录和核实交易双方的交易账目是否一致。若出现差错,则必须向有关清算会员核实校正。差错的校正通常要经过几个回合,直至核对无误,有关各方才签字确认,随后清算所予以清算。
完成清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全部清算会员的交易经过充分清算后,不同的清算会员或持有净多头合约头寸,或持有净空头合约头寸,但所有清算会员的净头寸理论上应等于零,不会存在轧多或轧少的问题。(2)按清算价格对清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余额进行调整,即贷记盈利方账户,借记亏损方。各经纪商的客户保证金账户也同样作出相应的调整。这里,清算价格并非收盘价格,而是交易收盘前规定的时间内各笔交易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3)清算会员要对其账目下的合约头寸负履行合约的义务。该项义务直至其期货头寸了结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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