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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等机构有望参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

券商等机构有望参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

券商、基金、信托等机构的产品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意味着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可以间接地实现“一对多”。

期货日报记者昨日获悉,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下称监控中心)编写的《特殊单位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问题解答》(下称《解答》)日前已经发送到期货交易所手中,对期货公司为特殊单位客户开立资管业务账户的操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券商、基金、信托、QFII等金融机构可以投资期货公司的资管产品,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将可以变相实现“一对多”。

一些机构参与前需主管部门同意

由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统一开户自动系统还未完成,特殊单位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开户和一般客户开户一样,均需要手动提交材料和审核。在此过渡期期间,《解答》明确,期货公司为特殊单位客户开立资管业务账户,需先向监控中心提交《资产管理业务单位客户开户申请表》,通过客户实名制验证后,再到期货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

在交易编码和客户号分配方面,《解答》明确,特殊单位客户可以在同一家期货公司同时成为经纪业务客户和资管业务客户,期货公司应为同一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的经纪业务和资管业务分配不同的内部资金账户。各期货交易所和监控中心应当为同一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的经纪业务和资管业务分别分配不同的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为同一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在不同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分别分配不同的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并能够维护上述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之间的关联关系。

不过,并非所有类型的特殊单位客户都能成为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客户。根据《解答》,目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投资期货市场存在限制。期货公司在为特殊单位客户开立资管业务账户前,应当了解相关行业规则,要求特殊单位客户出具主管部门允许其投资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有关文件或相关规定,以确保特殊单位客户合规开户。

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规模有望扩容

目前,国内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只限于“一对一”,且客户主要为高净值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对于券商、基金、信托等机构能否成为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客户,一些期货公司早有探讨,只是由于政策未明晰,一直没有具体行动。

“我们公司曾经和一些金融机构进行过沟通和接触,对方也有参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需求,但在开户等问题未明确前,还未有所行动。”海通期货副总经理杨倩告诉记者,在国外,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服务对象主要是机构。国内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向特殊单位客户敞开大门,将推动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规模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券商、基金、信托、QFII等机构的自营资金或者产品可以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际上使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变相地实现了“一对多”。“这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客户和资金来源,推动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还将密切期货公司与券商、基金、信托、QFII等机构的关系,使期货公司的研发更加有针对性,进而促进期货公司的投研水平提升。”国泰君安期货副总经理寿亦农表示。

“特殊单位客户是否参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主要取决于期货公司的产品。”浙商期货资管业务部负责人姜晓青表示,机构一般会配置与其产品具有相关性或者对冲性的期货理财产品,但重要的一点是,期货公司资管产品要做出业绩、做出品牌才能赢得机构的青睐。

杨倩也认为,资管业务推出初期,期货公司不要太追求规模,首要的还是做出业绩。特殊单位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管产品,能否推动资管业务规模的扩大,主要还得看期货公司的运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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