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三率一统能否破解“类期货”危局

三率一统能否破解“类期货”危局

在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对2007年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对期货交易行为进一步作了界定,明确了地方政府查处取缔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职责,修改充实了有关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改,为在201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新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还没有全文公布,但是,严格按照{国发2011(38号)文件}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要求,全国1000多家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已全部陷入了类期货危局。

  2012年9月20日至22日“2012(第三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论坛”在宁波举行,根据生意社在上述论坛上发布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研究报告(第八版)》,目前国内各类交易市场的数量在1000家左右,且据生意社对其中400家交易市场的持续跟踪调查,经历本轮清理整顿之后,仍有300多家交易市场继续运营,但也有41家已经关闭,关闭数量占总体的10%左右。

  业界泰斗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长期以来一直是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的积极倡导者,在宁波论坛,胡逾越教授支出六招破解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类期货”危局,其中“三率一统”最为亮丽。

  所谓“三率一统”即对保证金比率、交割率、持仓率有一定量指标要求,并统一结算制度。

  那么“三率一统”在实际操作运行当中会不会出现什么漏洞?其可操作性如何?下面逐一的进行剖析:

  首先来说“保证金率”:目前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公开的保证金率是20%,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从最近曝光的部分交易场所内部运行文件资料显示:交易场所引入的做市商控盘方的保证金率在6%以下,最低的甚至只有0.01%。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部门缺失、没有第三方监管的条件下,单靠行业自律很难做到保证金率的绝对统一。0.01%的保证金率和虚拟资金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是饱受投资者质疑的市场方利用虚拟资金参与交易的原因。

  其次就是“交割率”:目前除了少数几家连续现货交易市场能够实现实物交割外,99%以上的中远期电子盘是没有实物交割的。如果单独的强调交割率,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部门缺失、没有第三方监管的条件下,市场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掌控的关联账户进行交割申报,其结果是表面上看交割率确实有了,其实际却是自己掌控的关联账户之间的相互申报,根本就不会实现商品的真正转移。

  第三就是“持仓率”:目前每家交易场所、每个交易品种都有最大持仓量限制,但是并没有根除市场操纵、价格背离等违规现象的发生。某蔬菜交易市场正在交易的11月份洋葱品种从7月下旬其持仓量已达到500万批最大持仓量限制,根据规则已限制继续开新仓订立,但是每日盘面依然有大批量的换手盘,新订立单在交易,截止到目前已经两个月了,该品种的订货量依然维持在499万批以上,而每天的成交量却一直在5万批以下徘徊,订货量和成交量出现严重倒挂,盘面价格和现货价格出现严重背离。

  最后一项就是“统一结算制度”:统一结算制度是遏制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违规违法、投机过度、恶意操纵的杀手锏,如果能够成立一家全国性的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统一结算公司,对全国所有电子盘的保证金进行统一的监管结算,并且实时的对各家交易市场的保证金总额,成交量总额,订货量总额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并且每日公布监测和评估报告,那么一些保证金总额与订货量总额、成交量总额严重不符的市场就会有所收敛了,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盘市场才能逐步的走向规范。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