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证监会、交易所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 量化巨头“组团”发声

证监会、交易所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 量化巨头“组团”发声

9月1日晚间,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出台了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的系列举措,一时间,最新监管要求对量化交易影响几何的探讨颇为热烈。对此,千象资产、稳博投资、聚宽投资等百亿级量化私募纷纷向渠道解释称,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现有策略运行的实操性影响有限。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从实操层面来看,部分监管的要求或将对超高换手率或规模较大的量化产品产生影响,但大部分头部量化私募的资管策略交易和执行受影响有限,只需履行报备义务即可。而且从长期来看,监管进一步规范程序化交易有助于维护良性健康的市场秩序和生态,也将推动量化投资有序发展。

量化巨头纷纷向渠道做出解释

9月1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沪深北交易所”)出台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分别简称《报告通知》《管理通知》)。

上述《报告通知》和《管理通知》下发后,多家百亿级量化私募纷纷向渠道做出解释。

比如,千象资产表示,公司的alpha(阿尔法)策略包含高频、中频、低频三种,策略较为均衡。目前公司每天换掉的股票比例在20%左右,并不属于超高频交易,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产品每天沪深两市合计申报量在2万次以内。因此,本次出台的相关举措对公司当前策略的实操性上无过多影响。相关举措预计可能会对高频底仓T0、高频融券T0等策略产生较大影响。

聚宽投资也称,目前来看,监管最新要求对公司策略本身运行的影响较小,而且,此次《报告通知》《管理通知》自发布到正式实施,均有约1个月的间隔,各家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交易执行层面的调整适配。

最新监管要求影响几何?

备受关注的是,周五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究竟会对哪一类的量化交易产生实操方面的影响?

交易所指出,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并对四类事项予以重点监控:一是业务规则规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系统安全的异常交易行为;二是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三是多只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异常,期间程序化交易大量参与的;四是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事项。

“具体来看,交易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一直在密切监控,因此,此次更加值得关注的要求是第二条,即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沪上一位百亿级量化私募人士透露。假设一只量化产品的平均撤单率为6%,单笔最小交易金额为10000元,单日交易2万笔,则交易量大概为2亿元,如果换手率为每天双边20%,则10亿元左右规模的产品才会被重点监控。因此,换手率极高或者规模较大的量化产品可能会被重点关注,并额外报告多方面信息。

一位量化私募业内人士则坦言:“目前绝大部分量化私募面向渠道可以大规模代销的产品,换手率一般已经降到50-70倍,因此受监管最新要求的影响较小。但为了操作方便,业内常见‘募集层-交易层’的产品设计体系,这可能会导致单个操作层账户规模较大。在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如果日常交易换手率不低,还嵌套程序化T0或拆单服务,可能申报笔数会突破每日20000笔,从而纳入重点监控名单里。”

该人士还称,保持300-400倍甚至更高换手率的自营或小众策略也将被重点监控。

长期利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操作层面的讨论,业内对此次监管最新要求的中长期影响更为乐观和期待。

思源量化投资总监王雄认为,证监会指导各大证券交易所出台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系列举措,意味着将程序化交易被纳入合理合法的监管体系,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打击利用程序化交易进行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维护良性健康的市场秩序和生态。同时,最新要求还将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助力量化投资行业稳步向前。

念空科技董事长王啸也表示,对于一个成熟、有序的资本市场来说,规范的程序交易不可或缺,因此程序化交易纳入监管体系对于提升资本市场韧性与活力有着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常规化的报备有助于监管更加清晰了解市场情况,从而提升整个市场风险应对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长期来看利好量化投资的发展。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