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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监管考评新标将出台 券商类期货公司失利

分类监管考评新标将出台 券商类期货公司失利

本报记者 唐君燕 上海报道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一年一度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考评即将开始,而今年的监管考评将会按照新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标准执行。此举意味着,继2010年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金额首次突破300万亿元之后,2011年,国内期货行业又将迎来期货公司的质变元年。

  新规体现监管层导向

  去年10月份,中国证监会全面启动分类监管修订工作。12月底,证监会下发《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尽管正式规定尚未最后公布,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和框架已经给出了绝大部分答案。

  于2009年开始实行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中二十大处的修订,可谓大刀阔斧。

  从记者获得的《征求意见稿》资料来看,期货公司评价计分高低修改为5类11个级别。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修订中,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将首次引入“服务国民经济能力”的有关内容,并作为分类评价和确认期货公司类别的配套指标,通过考察 “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机构客户日均权益、机构客户日均权益增长量”,来衡量期货公司为相关产业客户服务的情况,及在优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这实际上体现了监管层的导向和意图。”光大期货首席风险官肖海平表示。

  同时,针对目前期货公司低手续费恶性竞争和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新的变化特点,《征求意见稿》中也对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评价做了进一步细化,包括把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盈利能力细化为商品期货手续费收入和金融期货手续费收入的评价内容,并在具体加分计算上均作了幅度不小的相应调整。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每年进行1次,风险管理能力及持续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以上一年度4月1日至本年度3月31日为评价期;涉及的财务数据、经营数据原则上以上一年度经审计报表为准。评价方法则是设定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市场影响力、持续合规状况等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期货公司的评价计分。而自2009年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期货行业已经进行了两次分类评价。

  直指手续费恶性竞争

  如果说正是由于目前整个中国期货公司的企业经营模式,决定了行业同质化和过度竞争的现状,那么,这次修订分类监管规定,或许会令中国期货公司真正从质上进行一番蜕变。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手续费问题。国内期货行业过度竞争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手续费的恶性竞争。上个世纪的1997年,期货手续费率最高曾达到万分之三。这个暴利从2001年开始终结,10年间,期货手续费率持续下滑,已经从万分之二下滑到目前的万分之零点八。

  而这个几乎伴随着行业一路走来的顽疾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很多期货公司为了拉住客户,在交易所收费的基础上,仅仅一手多加几毛钱,有的百万手的交易只挣几万块钱,利润单薄。这样的情况尤其对传统期货公司的经营影响更大,很多传统期货公司因为手续费而陷入困顿,相比之下,券商系期货公司则背靠财大气粗的券商股东,手续费的收入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期货公司手续费恶性竞争的局面有望得到修正。”肖海平表示。从这次《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对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手续费的评审都有新的规定。例如,意见稿中规定:“期货公司上一年度商品期货手续费收入位于行业前 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50名、51至70名、71至100名的,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期货公司上一年度商品期货手续费率或金融期货手续费率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50%的,以及有证据表明手续费低于成本的,该指标不予加分。”

  券商类期货公司失利

  “标准改动不大还可以,如果改动较大的话,对期货公司来说还是比较有影响的。”某期货公司老总对记者表示。这次分类监管规定的修订,事实上对不同的公司影响力也各不相同。在上述这位期货公司老总看来,新的分类评价标准,应该对传统商品期货中的一些大公司比较有利。而一些瞄准金融期货而来的券商类期货公司倒不一定占优势。

  “如果按照新规定评价,大家更多是拼加分了。”该老总坦言,新规定中,扣分项目几乎没有,基本都以加分为主。尤其像新增加的机构客户项目中,更是对一些大型商品期货公司比较有利。

  而在金融期货中表现抢眼的券商类期货公司,由于开展业务时间不长,金融期货方面的优势并不突出。某期货公司老总告诉记者:“这主要因为一是去年下半年收紧的监管力度,再加上金融期货手续费本来就很低,因此给这类公司带来的实质性收益并不多。”即便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排名靠前的一些大券商期货公司,2010年的实际盈利情况也不见得多乐观。

  另一方面,面对最终新的分类规定施行,期货公司业内也有不同顾虑。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一般流程是先期货公司自评、然后证监会派出机构初审、评审委员会复核和评审、最终证监会确认评价结果。

  但在业内看来,各地执行程度怎样,以及会有怎样的差距,这也成了期货公司高管们比较忐忑的地方。同样,至今定稿迟迟未出台,也让期货公司有些着急。“最迟下个月应该肯定要出来了,太晚也不行。”相关高管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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