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妖镍”风暴扫尾?LME再被索赔1534万美元

“妖镍”风暴扫尾?LME再被索赔1534万美元

 因为镍交易,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再次面临诉讼风险。

  7日早间,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LME和LME Clear在原告人提出的一项司法覆核申索中被指名为被告人,索赔金额约153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2亿元)。

  诉讼再涉镍交易

  港交所在公告中介绍,此次原告人为Jane Street Global Trading, LLC;该申索于2022年6月6日提交予英国高等法院并送达予LME和LME Clear。

  港交所表示,2022年3月10日发出的LME通知所述,在3月7日(英国时间),镍市场价格出现显著上升。然而,LME认为截至当日晚上收盘时的交易是有序进行。随后在3月8日(英国时间)凌晨,镍价格在短时间内大幅上升。与LME Clear商讨后,LME决定于当日英国时间08:15起暂停所有镍合约的交易,并将所有于3月8日英国时间00:00或之后执行的交易取消。此暂停交易的决定是因为镍市场已出现失序的情况。

  港交所指出,LME追溯性地取消交易,是为了让市场回到LME可以确信市场是有序运作的最后一个时间点。LME镍交易其后于3月16日在LME所有执行交易的场所恢复进行。

  港交所认为,该申索拟挑战有关LME取消原告人声称于3月8日英国时间00:00或之后执行的镍合约交易的决定。原告人声称有关决定根据公法属不合法,或构成侵犯原告人的人权,索赔金额约1534万美元。LME管理层认为该申索毫无法律依据,将积极抗辩。



  ▲来源:港交所公告

  港交所提及的镍市场失序,是发生于今年3月份的“妖镍”事件。今年3月8日,LME开盘后,镍合约从5万美元/吨的价格飙升至10万美元以上。随后,因镍价暴涨带来系统性风险,LME暂停镍交易并宣布当日交易作废。

  3月15日,LME宣布镍合约在3月16日重新开始交易,不过涨跌幅限制变更为5%。

  当地时间3月16日早上8时,LME镍合约在暂停6个交易日后重新开始交易。但短暂交易后,LME随即宣布因为系统原因暂停相关合约交易。紧急修复后,镍合约于当地时间下午14时后重新开始交易,镍期货价格一路走低。

  此前已被索赔4.56亿美元

  这并不是LME首次因为镍面临诉讼。上一交易日(6月6日)早间,港交所就发布公告称,LME和LME Clear在原告人Elliott Associates, L.P.及ElliottInternational, L.P.提出的一項司法覆核申索中被指名为被告人,索赔金额为4.5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0亿元)。

  资料显示,Elliott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1977年,管理Elliott Associates, L.P.和ElliottInternational, L.P.两只基金,2021年底管理规模超515亿美元。

  港交所在公告中称,LME管理层认为该申索毫无法律依据,将积极抗辩。

  根据财务数据,2021年港交所实现股东应占溢利125.35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06亿元),同比增长9%。按此计算,LME两次诉讼被索赔金额31.02亿元,相当于港交所去年盈利的三成。

  二级市场上,6月6日,香港交易所震荡走高,截至收盘涨1.64%,报价347.60港元,总市值4407亿港元。

  当天晚间,港交所还发布公告称,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条作出书面批准,再度委任史美伦为主席。其委任即时生效,直至香港交易所于2024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