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操纵72个账户交易白糖期货大赚1.16亿元 最终被罚没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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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了!操纵72个账户交易白糖期货大赚1.16亿元 最终被罚没逾3亿元
证监会网站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阮浩、广西嘉和投资有限公司操纵白糖(5805, 27.00, 0.47%)1801期货合约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阮浩、嘉和投资违法所得1.16亿元,其中阮浩承担7359.2万元,嘉和投资承担4273.88万元;对阮浩处以1.47亿元的罚款,对嘉和投资处以4273.88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嘉和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钟山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操纵72个账户交易白糖期货1801合约
经证监会调查,阮浩、嘉和投资合计操纵72个账户交易白糖期货1801合约。
其中,阮浩、嘉和投资合谋控制南某玲等39个期货账户交易白糖1801期货合约。
嘉和投资单独控制嘉和投资、杨某锋、林某耀、王某明、谭某、南宁市仲全商务咨询服务部、嘉和控股股权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嘉投)、南宁市广洋糖业有限公司等8个期货账户参与操纵白糖1801期货合约。
阮浩单独控制利惠富2个账户、广西天人泰投资有限公司2个账户、广西宝鸿持盈贸易有限公司5个账户、广西投资集团恒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7个账户、张某思3个账户、阮某锋2个账户、上海广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账户、广西信安联-招商证券-安赢瀚源稳定成长1号私募分级投资基金账户、黄某婷账户、施某羽账户等合计25个期货账户参与操纵白糖1801期货合约。
通过连续交易违规建立持仓优势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白糖1801期货合约,对倒交易白糖1801期货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曝光当事人操作手法。
首先,涉案账户组通过连续交易违规建立持仓优势。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涉案账户组连续交易白糖1801合约,买仓量最高升至167089手(11月21日),买仓占比最高升至65.15%(12月15日),期间买仓占比超过40%的有38个交易日,占期间总交易日数的55.07%,持仓优势明显。
2017年10月9日至11月7日期间,涉案账户组在白糖1801合约买方向持续增仓,买仓占比不断提升。11月7日,涉案账户组持有该合约买仓141,636手(其中投机仓122004手),投机仓超过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持仓限额(25000手)约3.9倍,买仓占比升至40.16%,形成持仓优势。
2017年11月8日至12月29日期间,涉案账户组连续交易白糖1801合约,有15个交易日买入开仓成交占合约买入开仓成交的比例超过15%,买仓占比基本维持在40%以上。
此后,白糖1801合约进入交割月,涉案账户组陆续减仓。2018年1月12日,涉案账户组全部平仓。
其次,涉案账户组在连续交易扩大持仓优势的同时,为了维持持仓优势,还存在频繁自买自卖进行倒仓、分仓的行为。2017年10月9日至12月29日,涉案账户组共有38个交易日存在账户间的倒仓行为,占期间总交易日数的63.33%,累计倒仓成交47805手(单边,下同)。
再者,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对倒交易建立并保持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在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的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买持仓量远超过白糖期货可供交割量,而涉案账户组维持其持仓优势直至交割月,合约空头因无法准备足量货物进行交割,因此大量空头客户提前平仓,致使白糖1801期货合约价格异常波动。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交易白糖1801合约,影响了合约价格变化趋势,操纵了合约交易价格。
最终,经交易所测算,在操纵期间,阮浩与嘉和投资39个合谋控制账户亏损1.86亿元,嘉和投资单独控制8个账户盈利1.36亿元,阮浩单独控制25个账户盈利1.67亿元。涉案账户组操纵白糖1801期货合约合计盈利1.16亿元。
合谋操纵 互相配合
证监会认为,阮浩、嘉和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钟山作为嘉和投资时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对嘉和投资操纵行为起组织、决策作用,是嘉和投资涉案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嘉和投资提出:广西嘉和不存在与阮浩合谋操纵白糖1801合约的行为及主观故意;涉案72个账户不存在实际控制关联关系;涉案72个账户交易行为未对白糖1801期货合约价格及运行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等申辩意见。
当事人钟山同意嘉和投资上述申辩意见,并提出:其不存在控制任何账户的行为,仅作为嘉和投资董事长,系嘉和投资为利惠富提供融资事项的决策者;39个账户由阮浩控制,交易决策均由阮浩作出,其对39个账户并无交易决策权;其对阮浩试图操纵期货市场不知情,不存在与阮浩合谋操纵的意图。据此,申请证监会免予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其中,证监会指出,阮浩、嘉和投资存在共同合谋操纵白糖1801期货合约的主观故意。根据阮浩与嘉和投资签订的《合作投资协议》,阮浩负责投资决策、提供部分账户和资金,嘉和投资提供账户和大部分资金,组织员工实施操盘行为,双方共担风险,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亏损、分享收益,具有合谋操纵的共同故意。因此,阮浩和嘉和投资主观上存在互相配合、彼此作用,并利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买卖白糖1801期货合约的共同故意。
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阮浩、广西嘉和投资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6亿元,其中阮浩承担7359.2万元,广西嘉和投资有限公司承担4273.88万元;对阮浩处以1.47亿元的罚款,对广西嘉和投资有限公司处以4273.88万元的罚款;对钟山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编辑:王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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