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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申报、撤单?罚!
上海期货交易所近日公布一起“虚假申报”违规交易案件的处理情况,4名个人客户受到违规处理,86万余元违规所得被没收。
公告显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25日,个人客户马某、易某某、易某、黄某某4人,以分工协作方式,通过各自期货账户,在铜、锌、镍等期货品种合约上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的违规交易行为,上期所决定给予马某、易某某、易某、黄某某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暂停开仓交易,并没收违规所得合计862855.99元。
虚假申报交易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交易行为”。通常表现为,在市场一侧申报大额虚假报单,同时在市场另一侧反向申报小额真实报单等待成交,真实报单成交前后快速撤销之前申报的虚假大额报单,达到影响或企图影响价格,实现真实报单盈利目的。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上期所一直致力于打击各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针对虚假申报交易行为,交易所利用监控系统和历史数据分析系统,结合穿透式监管信息和客户交易行为分析等手段,能够有效识别和查处。
该负责人提醒,虚假申报交易行为目前已被《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认定为操纵期货市场的情形之一,投资者要深刻认识到虚假申报行为的市场危害性。上期所将加大对虚假申报交易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线索移交证监会和司法机关。(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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