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中国版“两房”?国家发改委称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国版“两房”?国家发改委称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摘要: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年前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之后,相关机构却一再难产。2015年,时任住建部高官张其光提出成立“国家住房银行”的条件已经成熟,被视为中国版“两房”临近。

周一,新浪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2018年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同时,将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将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计划。

2013年11月初,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意味着,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大政方针早已明确,接下来就是如何具体安排和实施的问题。

不过,相关进程却非常缓慢。

就在2013年底,《中国经营报》等国内多家媒体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可行性方案。

然而,直到2015年5月,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在官网一篇题为《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势在必行》的文章中写道:“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正处在前期探讨与论证阶段,具体方式与路径尚未确定。”

此后,媒体上关于中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消息寥寥。最近一次出现是在今年1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报告,建议国家成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在这篇文章中提出,无论从建立保障性住房长期稳定、成本低廉的建设资金等角度来看,还是从厘清商业性住房金融和政策性住房金融的边界,保持住房金融体系稳定来看,抑或从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调整,未来将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来看,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系统都是非常急迫的改革事项。

中国版“两房”

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模式传闻有两个,一个是国开行组建的住宅金融事业部;相比之下,另一个更为独立,是国家住房银行。

2014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一年以后,时任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的张其光、处长崔勇撰文称,成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可定名为国家住房银行)的条件已经成熟。张其光建议,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合为国家住房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提供低息住房贷款,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

彼时,多位分析人士纷纷表示,“国家住房银行”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版“两房”日益临近。

当时《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坊间讨论的国家住房银行的发展模式是国家开发银行模式和美国的“两房”(房利美、房地美)模式,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

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国家住房银行却杳无音信。

究其原因,证券日报援引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研究员王小广称,成立这样一个政策性银行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程序也比较复杂。一方面,在成立之前,需要考虑在立法方面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确定。另外一方面,还要理顺一些关系,“国家住房银行”作为国家特别设立的国有企业,需要有一个很好的顶层设计,包括如何运作和风险控制等,在实际操作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