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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期货公司怎么赚钱?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19-8-4 09:18     标题: 期货公司怎么赚钱?

期货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三部分:手续费、交易所返佣及客户沉淀资金利息。



期货公司的收入来源有如下几个部分:

1、交易佣金,也就是手续费收入。对于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手续费收入是稳定、可观的。

2、资金的利差收入,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的保证金比例一般为5%-8%,不同品种有所区别,而期货公司收取客户的保证金比例按照规定要高于交易所3个百分点,当一家期货公司客户资金非常庞大时,这个3%的数量是很大的。而且期货保证金和股市上的客户保证金不同,是不向客户支付利息的(因为有透支交易因素),但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的资金(不持仓那部分)是支付利息的。

3、剩余的客户准备金在银行中虽然是按照活期存款存放的,但当达到一定资金规模时,银行支付给期货公司的利息要远高于活期储蓄的,因为期货公司的剩余资金(客户准备金)都很大。

4、期货培训业务的收入,比如投资讲座、培训教材等的收入。

5、与期货相关的计算机软件研发的收入,比如交易系统、行情系统的年费等。

6、将来可能开放的自营业务的收入。现在期货公司是不能做自营业务的,但随着管理制度的健全,达到一定要求的期货公司可能会被允许开展自营业务(1995年以前期货公司是可以自营的)。

7、不超过注册资金规定比例的资金对外投资的收入,比如用自有资金投资基金、证券等的收入,以及被批准的实体投资的收入等。






期货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三部分:手续费、交易所返佣及客户沉淀资金利息。


“保证金产生两块收入,
一是没有被保证金占用的第三方存款的利息收入,
二是70%的保证金放置在银行作为银行存款,有3点多的利息收入。


目前期货公司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给予期货公司的利率水平大概在1.5%左右。


假如客户有100万的期货账户闲置保证金,那么每天就能产生45元左右的利息,而所有客户一年总量是非常可观的”。理论上说如果期货公司保证金规模增加10亿元,一年利息收入就增加1500万元;







刚才看到一个帖子,问如果期货公司倒闭,或者老板卷款潜逃了怎么办?引申出第三方托管的话题。我原来以为现在的银期转账就是第三方托管了呢,现在看来,好像有误。

原来在我的概念中,我以为银期转账就是安全的了,现在来看,好像不是这么回事,所谓银期转账,就是把自己在银行里的钱转到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上,也就是说,钱到了期货公司的账户上了,客观上来说,期货公司是可以挪用或者卷走这笔钱的。

但是,第三方托管好像就不是这样的了,是指客户委托一家管理自己的资金,虽然也有将资金转移到保证金账户的过程,但是这个保证金账户是属于客户自己的,而不是像上面银期转账那样,属于期货公司的,也就是说,在托管模式下,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保证金账户,而银期转账,是大家的钱都转到同一个并且是属于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下,大家的钱都混在一起。

在托管模式下,每天收市后,期货结算公司会把所有客户的结算结果传递给银行,银行再按照这个结算的结果来检查每个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对每个账户结算其权益,并查看其是否需要补充保证金。整个过程中,期货公司无权动用客户的保证金。这是和银期转账最大的不同之处。

综上所述,目前的银期转账,其实还不是最安全的资金管理模式,客观上来说,期货公司老板确实可以卷款潜逃,或者破产之后,无辜客户可能也会收到牵连。而第三方托管才是最安全的模式。

可惜的是,目前的现状是,股票交易好像可以第三方托管了,但是期货交易好像还没有这个业务,所以,我们这些期货炒家还是应该多一分小心的了。





在目前的这种极端行情下,可能会有很多期货公司因为客户穿仓造成结算支付危机,真要到那种情况,在这些公司开户的客户可要倒霉了,赚了的钱有可能取不出来,因为大家的保证金都混在一个账户里,别人的穿仓造成的亏损只能由赚钱的人暂时来弥补平衡了,你赚了钱要提出来,期货公司可能就不干了。




期货保证金账户是指期货公司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和管理客户保证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包括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所在地开立的、用于与期货交易所办理期货业务资金往来的专用资金账户。  

期货公司存管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全额存放在期货保证金账户和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内,严禁在期货保证金账户和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之外存放客户保证金。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第七十五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使用自有资金缴存结算担保金、结算准备金,并维持最低数额的结算准备金等专用资金,确保客户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和客户保证金的安全。

  第七十六条  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造成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垫付,不得占用其他客户的保证金。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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