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典归宗——为国宝殷契甲骨文“四方风”正名(三) 三、西风之神与西方天帝考辨 “四方风”甲骨文刻辞曰:“西方曰,风曰(彝)”。当年,胡厚宣先生并未将字译出,而是照搬了甲骨文原字之形,可谓实在矣,知之为知,不知为不知也。字到底是何字?《山海经·大荒西经》曰:“有人曰石夷——西方曰夷,來風曰韋——處西北隅,以司日月之長短。”这便是今人所谓 “西方曰夷”之唯一依据。然而“夷”字自古以来皆为“东方人”之谓,何以又说“西方曰夷”?故今人将字释为“夷”字,谬起于《山海经》也。 对比甲骨文以及《山海经》对于“西方风”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山海经》发生错讹的原因有二:一是将“方名”与“风名”搞颠倒了,《山海经》曰:“西方曰夷,來風曰韋”,而原文应为“西方曰韦,来风曰夷”;二是这段话分别发生了“形讹”和“音讹”,很明显“韋”字是字的形近相讹,而“夷”字是“彝”字的同音相讹。 本博以为:字从“木”,或讹作从“未”字,其中又加“彡”字之形,此乃“刻木为记”之象也。考字之形,当为甲骨文“制”字是也。《说文》释“制”字曰:“一曰止也”。《说文解字注》段玉裁氏曰:“古多假折(则)爲制”。又云:“又‘吕刑’,折(则)民惟刑”。故“制”之为字,乃制度、刑律之谓也,刻之于木,布告天下,制止犯罪,以为守则是也。字,古文“制”字,字,篆书“制”字也,去其“立刀旁”,显然与甲骨文字结构相同。因此,西方曰“制”是也。 字,甲骨文“彝”字,其字在甲骨文中或作双臂反缚之奴隶,或作双翅反缚之鸟(鸡),皆为古代献祭之物也。彝字古音当为“系(jì)”,“系”者“缚”也。今之粤语、客家语仍读“彝”字为“系(jì)”,或读若“鸡(jī)”,此皆古音之遗留也。“彝”为祭物,是作“祭仪”也。其后又作为青铜祭器之通称,谓之“彝器”,实为祭仪所用之器也。又有“彝伦”、“彝常”、“彝章”之谓,实为一整套古代祭祀“仪轨”是也。故本博认为,“彝”字代“仪”字,借用为“彝”,并非“彝”造字之本义也。本博读《山海经》,常见古人所用祭祀之禽类,非鸡莫属也。,甲骨文“鸡”字,其构字元素有“手”、“系(丝)”、“鸟”等,竟与甲骨文(彝)字相同。故“鸡”、“ 彝”二字,本为同一字,意为家养之“雉”,称之为“鸡”,专门用于祭祀也。而野生之鸡,名为“雉”,音同“制”,可见西方之神曰“制(雉)”,而西风曰“彝(鸡)”,彼此亦可互释也。 西方曰“制”,“制”者止也,刑也。西风曰“彝”,彝者系(缚)也,祭也。西方色白,故西方神鸟是一只白色的山鸡,即“白雉”是也。西方天帝为少暤,又称“白帝”。而少暤名“鸷”,音“雉”,刑杀之鸟也。西方之风为秋风,肃杀之风也,万物长于夏,成于秋,故备此秋仪(彝)以献祭也。 我们还可以发现,《山海经》对于“西方风”的描述,与“东方风”、“南方风”有一处明显的不同。对于东、南二方之神的描述分别为“處東極以出入風”、“處南極以出入風”,而对西方之神的描述则为“處西北隅,以司日月之長短”。由此可见,西方神鸟不仅要管理西方之风,还要管理日月之出入。而这一项任务,正是雄鸡(彝)的专长,它天生可以报晓,命日月出入也。 西风是刑杀之风,谷物收割之后,系之,与罪囚一并以献祭也。西方天帝曰“白帝”少暤,始作刑罚者也。少暤时代始于“五帝”早中期,当其时也,少暤氏略承太暤之法,崇拜鸟神,故曰少暤。然而中华民族之鸟崇拜其实始于太暤,并非少暤氏之始作也。少暤之时,神权式微,民风不古,故少暤氏作刑罚,以折(则)下民,称之曰“制”。此以王权逐步取代神权之始也。少暤氏本宅于东,都于曲阜。然而白帝尚刑,好战,且东方为生民之所也,故少暤氏之德莫能副之,而后世迁其神于西方,为西方白帝少暤金(刑)天氏是也。 所以,西方曰制(雉、止),风曰彝(仪、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