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证监会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并对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进一步安排,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会议。会议强调抓紧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改革、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等重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晴雨表”功能。商业银行以及保险机构资金何时能够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再次进入投资者视野。 商业银行是国债现货的主要持有者,按照中债维度来细分,截至2019年8月底,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现货的数额为9.27万亿元,占国债目前存量的57.54%,保险机构目前持有的国债现货存量为3503.98亿元,占目前国债存量的2.17%,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持有的国债现货量达总存量的60%左右,境外机构持有国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8月底,境外机构持有国债现货数量为1.19万亿元,占目前国债现货存量的7.39%,已经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国债期货持仓量和成交量目前处于国内期货品种的靠后位置,但是近期国债期货的持仓量在不断增加,总持仓量逼近历史高点,目前三种国债期货的持仓对应的名义金额约为1555亿元,相比于16.11万亿元的国债存量市场以及52.63万亿元的利率债存量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国债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包括了自然人、一般法人、证券自营、资管产品等,但手持约60%国债现货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目前不是国债期货市场的投资者,这导致国债期现货市场投资者结构匹配程度不足。证券公司持有的国债现货存量仅为1696.05亿元,持有量较少,也限制了国债期货持仓量和成交量的进一步放大。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并未对商业银行以及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设置障碍。2015版《商业银行法》表明,只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不能够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掣肘便能解除。保监会通过发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使得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合法化,若后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的相关条例,则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掣肘便也解除。 我国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可以大概分为三类,分别是交易型债券,持有至到期债券以及可供出售债券,可供出售的债券以及持有至到期债券均不能用来进行交易。通过本文大致测算,商业银行持有国债中的1.1%可进入国债期货市场交易,商业银行持有的国债数量为9.27万亿,其中可供交易的国债数量大约为1020亿元。 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国债期货的资金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部分资产目前占全国所有保险公司资产的3.32%,乐观考虑,若保险资金允许进入国债期货进行投资,考虑到目前保险机构持有的国债现货存量为3503.98亿元,最终保险机构在保持目前衍生品持有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能够给国债期货市场带来的资金增量最多大概为120亿元。 综上,若最终银行和保险资金获准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将为国债期货市场带来超千亿增量资金,大大提升国债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作者:高聪 蔡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