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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工作

12月6日,大商所在大连举办商品互换(掉期)业务上线前的首场公开培训。来自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实体企业等多类市场主体共计170余人参加。大商所有关专家围绕互换(掉期)业务流程和关键内容,结合实际案例,系统介绍了商品互换(掉期)业务规则以及开户、操作流程,综合服务平台等。

大商所副总经理王伟军在致辞时表示,作为衍生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场外衍生品市场是企业进行个性化风险管理的有力工具,2015年以来,其与期权上市、铁矿石国际化一起,成为大商所多元开放、国际一流综合性衍生品交易所转型发展的三大战略性任务之一。在豆粕期权上市、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等工作顺利推进的大背景下,去年以来,大商所以满足实体产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要、解决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痛点为出发点,全面梳理国内外场外市场建设经验和业务模式,初步形成了大商所场外衍生品市场建设思路,商品互换(掉期)业务是其中重点突破的业务模式之一。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大商所商品互换(掉期)业务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近期大商所已公布了商品互换(掉期)业务相关规则,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核准及商品互换(掉期)交易商招募等工作进展顺利,已经有三家银行申请成为存管银行,近20家机构提交了交易商申请。

下一步,大商所将按照“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提升信用、防范风险”的总体思路,继续推进商品互换(掉期)业务和场外市场建设工作,以巩固、充实、提升交易所多元、开放综合性衍生品交易所的转型发展,深化期货期权并行、场内场外互联、境内境外互通的市场发展格局。同时,大商所也将进一步优化仓单业务模式,研究推动大宗交易、基差合约交易等场外业务模式的落地;在目前商品互换(掉期)业务双边清算的方案基础上,将推进对场外业务的集中清算模式的研究与实现。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对大商所商品互换(掉期)业务方案、规则和平台操作的理解,也深刻理解了商品互换(掉期)这一国际衍生品市场上通行的场外业务对于企业风险管理及机构业务开展的作用,希望能加快相关筹备工作,尽早参与这一业务,引导和服务相关机构用好这一新工具、新平台、新市场。

据了解,从商品场外衍生品的市场结构来看,互换(掉期)产品是在场外模式下开展的主要业务,也是通常所说的“即远掉”其中之一。

互换(掉期)衍生品作为线性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现货企业的套保实践,国际上也有很多交易所推出标准化的互换(掉期)合约,标的涵盖现货价格和指数、期货价格和指数、不同标的价差等,并提供集中交易登记和清算服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2017年全球商品场外衍生品的名义交易金额为1.86万亿美元,其中远期、互换(掉期)为1.41万亿,占比75.8%;场外期权为0.45万亿,占比24.2%。

从工具特点来看,商品互换(掉期)交易要素的条款更加灵活,可以自行定义。在业务模式上,大商所引入了交易商这一主体,为客户增加更多的交易机会。同时,交易所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提供了制度供给和技术平台服务,大商所即将上线的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可以为商品互换(掉期)业务的交易双方提供交易登记、资金结算、风险管理等一系列服务。

据记者了解,本场培训后,大商所还将于本月12日和13日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各举办一场培训会,以进一步增强市场机构对大商所商品互换(掉期)业务的理解,并持续开展业务推广和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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