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就短纤期货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本报讯(记者 韩乐)9月10日,郑商所发布《关于短纤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征求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面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短纤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相关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6日。根据《公告》,短纤期货的交易代码为PF;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为±4%与5%的组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短纤期货基准交割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涤纶短纤维》(GB/T 14464-2017)棉型优等品质量指标的原生纺纱用1.56dtex×38mm、圆形截面半消光本色涤纶短纤,且0.10%≤含油率≤0.20%,0.30%≤回潮率≤0.60%,无替代交割品。
根据《公告》,短纤期货采用全厂库交割方式。交割区域拟设定在短纤的主产销区江苏、浙江和福建三地。上市后,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产业需要,郑商所将逐步扩大期货交割范围。短纤仓单有效期最长为4个月。具体规定为:每年1月、5月、9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风险控制方面,短纤期货合约对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一般月份限仓按合约持仓量比例限仓和绝对值限仓相结合,当合约单边持仓量大于等于10万手时,按单边持仓量的10%确定限仓数额,当合约单边持仓量小于10万手时,按10000手绝对量确定限仓数额;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限仓规模为1500手;交割月持仓限额定为3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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