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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10-4-2 10:47

奥地利学派人物之卡尔·门格尔 (Carl Menger)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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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 1840 - February 26, 1921)
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1840~1921),生于加利西亚(时为奥地利领土,现属波兰),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那场开启了新古典经济学序幕的“边际革命”的三大发起者之一,经济科学中的奥地利学派当之无愧的开山鼻祖。门格尔一生的经历并不复杂,而关于他早年的资料也很匮乏。目前可知的是,他先后在维也纳大学(1859~1860)和布拉格大学(1860~1863)研修法律和政治科学,1867年在克拉科夫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成为一名撰写经济分析方面的记者;又过了几年,进入奥地利首相办公厅新闻部工作。工作期间,撰写了那部今天被视为奥地利学派不可动摇的基石的理论著作——《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以下简称《原理》)。1873年,门格尔被提升为维也纳大学法律系的“杰出教授”,这使得他毅然弃政入学。1876年,他担任奥地利王储的导师,并陪同这位18岁的王储游历欧洲各国。1879年回国后,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学政治经济学讲座教授,从此安心于平静的学术生活。1883年,他出版了第二部著作《关于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探讨》(以下简称《探讨》),由这本书所引起的奥地利学派与德国历史学派关于经济学方法的论战持续到 20世纪初而偃旗息鼓。1903年,门格尔辞去了一切教职,致力于修正和扩展自己原有的经济理论框架。1921年,他以81岁高龄溘然长逝。

门格尔的名字在今天的经济学史上似乎已被人渐渐淡忘。作为边际革命的发起者之一,他的影响力似乎不如同时创立数理经济学派的英国的杰文斯(W·S·Jevons,1835~1882)和创立洛桑学派的法国的瓦尔拉斯(Leon Walras,1834~1910)为大,在这个铁三角中,后两者的共同之处也更多;奥地利学派也延续了几代学人,庞巴维克(Bohm Bawerk,1851~1914)、维塞尔(Wieser,1851~1926)、米塞斯(Mises,1881~1973)特别是哈耶克(Hayek,1899~1992)等人的光芒也越发耀眼,人们只是偶尔在这些更贴近当代的学者的著作的若干脚注中看到门格尔和他的两本书被频繁地引用。
 
(来源:[url]http://dzl.legaltheory.com.cn/index.asp[/url] 作者:周力)

卡尔·门格尔-门格尔的主要理论贡献
  边际效用价值论
  门格尔与英格兰的威廉姆·斯坦利·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1835~1882) 和法国的里昂·瓦尔拉斯(Leon Walras,1834~1910) 同时发现了边际效用原则。而这三人中,又以门格尔最为看重主观评价的作用。杰文斯和瓦尔拉斯主要把边际效用看作某种数学概念(a mathematical concept (the first derivative of a total utility function),把市场价格看作是需求和供给函数的 independent变量;而门格尔感兴趣的则是说明人们的主观评价如何使竞争性地市场发现过程运转起来的,把价格看作是由主观估价形成的 dependent 变量。。在(Principles of Economics (1981 [1871])中,他明确地解释了,市场价格及其它市场现象是如何作为这种主观评价过程的无意识的结果而形成的。门格尔著作乃是冲着市场价格而去的,而不是根据给定价格然后去构造供需框架。诚如经济学家汉斯·迈耶(Hans Mayer)所指出的,门格尔的理论是一种价格形成理论(price formation),而非价格决定理论(price determination.),它关心的是过程,而不是数学上的均衡(the mathematical equilibrium)。
  在Investigations into the Method of the Social Scienc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Economics (1985)中,门格尔坚持认为,这种方法是广泛适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这本书,使他成为苏格兰自由主义传统在19世纪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这一观点有时被称之为“门格尔难题”:
  那些服务于公共福利、并对其发展极端重要的制度,在并没有创建它的公共意志的情况下,是如何形成的?
  这可以说是对苏格兰思想家“看不见的手”概念的更进一步的表述。门格尔感兴趣的是提供他所说的对社会和经济制度的“有机的” (organic)或是“综合的”(compositive)解释。与之相对立的是他所谓的“实用的”(pragmatic)的解释,这种解释所关心的是,如何依据特定的目标而而有意识地设计出特定的制度。
  货币起源理论
  门格尔著名的货币起源理论就经常被当作是自发秩序理论的典范。这一理论值得我们稍作分析,它可以说明门格尔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几个主要特点,也是迈耶所谓的与“功能论” (functional)相对的“起源-因果论”(genetic-causal)的典范。那些想进行交易而没有货币的人,首先会想到以物易物,但是,就像一般教科书中所讲的,由于双方需求正好对应的情况几乎没有,所以,很难进行实物交换。终于,有的交易者就意识到,如果他们能获得其他人也都需要的某种物品,他们就可以完成交易。于是一个文化阐释的过程就开始了,大家都在努力推测别人的主观偏好。那些拥有符合别人较多主观价值的物品的人,就能更轻松地完成更多交易,从而变富了。别人当然也会注意到这种情况,并效法他们,这些人也开始使用那些物品作为交换中介物,随着中介物种类越来越少和每个人的需求越来越大,就能比较出哪种物品比较适合作为交换中介,最后,这一过程就集中到一种(或两种)物品上,它是大家主观上最想得到的,也能满足作为货币所必须具备的物理上最小的要求(相对稀有、易储存、便于携带、容易分割等)。到这一过程时,就会有一种物品保留下来成为普遍接受的交换中介,也就是货币。
  请注意这里的自发秩序因素。货币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非设计的产物。在这里我们所要做的唯一的行为假定是,人们愿意进行交易以获取他们希望消费的物品并希望这些交易越简单便利越好,然后这个故事就可以自行发展。关键是参与者根本就不必意识到他们是在参与创造货币。事实上,如果他们根本就没不知道货币是何物,他们又如何意识到他们在创造货币?因此,货币制度就是人们行为/交换的一个无意识的结果,或者更准确地说,正是人们的行为,启动了一个发现的过程,最后却创造了某种制度,对此,没有一个参与者是有意识地向这个方向努力,甚至根本就无人作过如此想象。门格尔的理论改变了一般对主观评价的观点,主观评价并非基于个体的主观理解,而是以自发出现的制度为依据的,完全是社会性的。货币一旦形成,就像其他制度一样,依据透过个个体主观理解互动创造出的制度来约束我们的行为。斯密等苏格兰思想家大致上已经理解了这一过程,而门格尔则使之变的更加具体了。

更多关于他的评述请参见:[url=http://www.qhltw.com/html/201001/17/20100117123950.htm]卡尔·门格尔[/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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