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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19-11-27 05:47

大洋彼岸茶馆泄露信息,永兴特钢悲情内幕交易亏损逾千万

[p=30, 2, left]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1月29日近一年的时间里,深证成指涨了2.8%,上证综指涨了4.3%,尽管涨幅不大,但两大指数都收获了正收益。[/p][p=30, 2, left]而永兴特钢的三位内幕交易当事人,在此期间,虽然获取了内幕信息,却“成功的”亏损了90%。[/p][p=30, 2, left]近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公布了三起与永兴特钢相关的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p][p=30, 2, left]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三位内幕交易当事人中,获利最多的一位赚了5000元,最终面临5万元的罚款;另外一位通过自有资金+杠杆,投入千万,却巨亏90%,另外还要面临50万元的罚款。[/p][p=30, 2, left][b]一次收购[/b][/p][p=30, 2, left]永兴特钢是一家不锈钢生产企业,成立于2000年7月19日,2015年5月15日登陆中小板,2019年8月变更证券简称为“永兴材料”。[/p][p=30, 2, left]上市以后,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永兴特钢一度计划在新能源行业开展并购工作,并在市场寻求合适的标的。[/p][p=30, 2, left]2016年9月,了解到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合纵锂业”)有融资需求后,永兴特钢董事长高某江、董秘刘某斌等赴合纵锂业及江西旭锂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旭锂矿业”)考察,并与合纵锂业董事长李某海、董事刘某良等人见面,了解合纵锂业和旭锂矿业的经营情况。[/p][p=30, 2, left]2016年12月6日,高某江与李某海签署了《关于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旭锂矿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收购备忘录》。[/p][p=30, 2, left]2017年3月,为便于开展和永兴特钢的合作谈判事宜,李某海组织合纵锂业的股东与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p][p=30, 2, left]2017年6月29日,高某江与李某海就永兴特钢对合纵锂业及旭锂矿业增资及股权收购事项签署承诺函。当日下午,公司股票临时停牌。[/p][p=30, 2, left]2017年7月26日,永兴特钢发布了《关于对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旭锂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p][p=30, 2, left]根据公告显示:永兴特钢以现金方式对合纵锂业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亿元,增资完成后,永兴特钢将持有合纵锂业14.2857%的股权;以现金方式对旭锂矿业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亿元,增资完成后,将持有旭锂矿业12.1951%的股权,两次增资均使用自有资金。[/p][p=30, 2, left]合纵锂业和旭锂矿业同属于碳酸锂产业,地处江西宜春。[/p][p=30, 2, left]2017年11月29日,永兴特钢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称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合纵锂业67.9072%的股权,交易作价6.22亿元。[/p][p=30, 2, left]加上此前现金购买的14.2857%的股权,以及2017年9月受让原股东持有的合纵锂业11.4691%的股权,如果此次交易完成,永兴特钢将持有合纵锂业93.6621%股权。[/p][p=30, 2, left]不过,由于合纵锂业要与其上游相关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可能涉及股权结构变化,所以,2018年4月25日,永兴特钢公告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p][p=30, 2, left]山东证监局认为,永兴特钢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16年12月6日,公开于2017年11月29日。[/p][p=30, 2, left][b]佛友亏损达9成[/b][/p][p=30, 2, left]而就在这其间,发生了3笔“悲情的”内幕交易。[/p][p=30, 2, left]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0号) 、(〔2019〕11号)、(〔2019〕12号)显示:当事人之一,合纵锂业的董事刘同良,曾于2016年12月6日参与了合纵锂业和永兴特钢合作事项讨论及《股权收购备忘录》条款的谈判。[/p][p=30, 2, left]在2017年1月19日至6月9日,也就是内幕信息期间,刘同良利用本人及“周某平”账户交易“永兴特钢”股票,其中,利用“周某平”账户,实际获利7523.03元,而本人账户实际亏损2035.1元,两个账户共计投入121.53万元,获利5487.93元,获利幅度0.45%。[/p][p=30, 2, left]如果说刘同良是比较直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那么剩下的二位当事人就真的是“拐弯抹角”找“亏损”了。[/p][p=30, 2, left]当事人之二麦剑伟,是合纵锂业股东殷某的丈夫刘某程的佛友,刘某程曾代表殷某出席股东会并发表意见,2017年3月,因讨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某程了解到合纵锂业和永兴特钢并购合作的内幕信息。[/p][p=30, 2, left]麦剑伟和刘某程经常一起参加佛事活动,2017年4月份,麦剑伟、麦剑伟的母亲陈某田、刘某程在金港华庭小区一个佛堂内聚会,陈某田向刘某程提出借款请求。随后,刘某程向陈某田提供了借款。4月20日,麦剑伟在刘某程家中参加佛事活动。[/p][p=30, 2, left]其间,麦剑伟利用本人账户累计买入“永兴特钢”股票83.86万股,成交金额2316.26万元,最终亏损1166.37万元,相当巨亏了50%。[/p][p=30, 2, left]但事情并不止于此,在麦剑伟动用的资金中,麦剑伟还加了杠杆,其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及股票质押交易业务融入资金709.72万元、305.16万元,算下来,麦剑伟的这次内幕交易亏损幅度高达9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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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0, 2, left]事实上,在内幕信息形成期间,永兴特钢除了短暂上涨外,基本处于“跌跌不休”状态,尤其是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告,并于2017年12月26日开市复牌之后,更是一路向下。[/p][p=30, 2, left]同时,永兴特钢还收到了深交所的重组问询函,要求其说明连续两年亏损的合纵锂业何以实现净利润上亿的业务承诺、以及这样的公司其股权预估值为何增值率高达257.51%[/p][p=30, 2, left]可见,市场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此交易并不为市场看好。[/p][p=30, 2, left][b]新西兰茶馆会面后亏了4成[/b][/p][p=30, 2, left]当事人之三杨健是合纵锂业董事廖某的妻子孙某艳的朋友,廖某同时也是合纵锂业股东株洲兆富成长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p][p=30, 2, left]廖某于2017年3月因讨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了解到合纵锂业和永兴特钢并购合作的内幕信息。[/p][p=30, 2, left]杨健因与孙某艳关系密切,经常一起参加新西兰华人圈聚会。2017年4月,杨健向孙某艳提出借款请求。5月9日,廖某、孙某艳与杨健在新西兰一处茶馆见面。6月5日、6日,廖某家庭向杨健提供了借款。[/p][p=30, 2, left]内幕信息期间,杨健共计买入“永兴特钢”股票18.21万股,成交金额499.55万元,实际亏损221.39万元,亏损幅度44%。[/p][p=30, 2, left]山东证监局认为,两位当事人麦剑伟与杨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见面接触、其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联,资金变化、交易“永兴特钢”股票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基本一致,存在集中买入“永兴特钢”股票的情形,交易金额较以往明显放大,账户交易行为存在明显异常,且其理由不足以解释其交易行为的异常性。[/p][p=30, 2, left]其中,麦剑伟申辩买入“永兴特钢”股票主要是基于看好特种钢铁行业预期将有新的成长机会,而不是该公司的某项并购事件,另外,该次投资行为已有巨额亏损。[/p][p=30, 2, left]对此,山东证监局不予采纳。[/p][p=30, 2, left]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获利5487.93元的刘同良处以5万元罚款,对亏损1166.37万元的麦剑伟处以50万元罚款,对亏损221.39万元的杨健处以20万元罚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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