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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19-2-17 20:14

证监会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15日表示,近日,证监会起草了《关于く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近日,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7条。第一条为制定依据,第二至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并规定了具体构成要件。

其中,第二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成交为目的申报买卖合约,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编造、传播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禁止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或其人员,或者其他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主体,对合约或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单独或者联合,在临近交割月或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勢,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第六条为责任条款,第七条为生效日期。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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