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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18-12-21 09:14

德通过法案:非欧盟企业敏感领域投资股权审查门槛降至10%

本报记者姚瑶上海报道

  德国外商投资审查新政终于落地,“非欧盟公司对德国公司发起的10%或以上股份的收购须通过政府的审查,尤其是涉及敏感领域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和公民安全与国防相关的领域,另外还覆盖媒体行业。”德国经济和能源部12月19日发布的声明显示。

  针对德国政府的新规,一些德国商业团体表达了反对声,德国工商总会在12月19日发布的声明称,将25%的门槛下调至10%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因为这对德国的国际伙伴来说是一个负面信号。

  审查“红线”降至10%

  德国内阁在当地时间12月19日通过了《德国对外贸易条例》(ForeignTradeandPaymentsOrdinance)的修订草案,除上述领域之外,其他行业的外商投资仍然遵循25%的门槛进行审查,德国经济和能源部的声明称,审查具体的并购交易是否会危及德国的社会秩序及根本的安全利益,预计修订案将在不久之后生效。

  “外国公司喜欢投资德国,这样的趋势未来也不会改变。但德国政府需要进一步关注敏感的基础设施领域,厘清投资者的身份,以及预判相关的后果。为德国提供电力、饮用水和燃气、移动通信网络的公司是社会的根基,媒体也是。基于此,我们决定将扩大对与安全相关的跨国并购交易的审查,以此来强化德国的国家安全。”德国经济和能源部部长PeterAltmaier在声明中表示。

  据受访者表示,修订案意味着一旦非欧盟公司对涉及上述领域的德国公司的并购触及10%的门槛,那么将须做强制性申报,对于其他领域触及25%门槛后做自愿申报的规则仍然适用。

  “德国政府此举背后的逻辑很清楚,他们想保护那些攸关国家利益的领域,最近几笔对关键标的的少数股权投资应是新规出台背后的推手,其中一笔是中国国家电网对于德国50hertz的20%股份的收购计划,另外还有吉利汽车对戴姆勒股份收购交易。”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德国合伙人FrankRoehling日前(12月17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据路孚特(Refinitiv,原汤森金融与风险业务)12月20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16年披露的中国对德国并购交易的总规模为103.4亿美元,共计63笔交易;2017年为19.3亿美元共46笔;2018年迄今为105.5亿美元共40笔,其中工业类标的占到了整体的9成以上,共计19笔,2016年和2017年该占比则都在6成左右。

  “主要的变化是,对于一些特定领域的少数股份投资亦将受到政府的审查。新规将影响到所有的非欧盟/非欧盟自贸联盟的国家,而非仅仅针对中国。实际上,近来,德国政府还审查了很多涉及其他国家投资者的交易,包括来自北美的,审查力度比以往更大。”Roehling说。

  业内人士预计,新规并不会对中国对德国投资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过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等财务投资者来说,由于其投资股权时往往低于25%但高于10%,那么会因此次门槛下调而受到一定的影响。

  欧盟亦酝酿收紧

  25%的门槛由德国政府在2004年引入,随后在2017年扩大了相关权限,2017年7月起,《德国对外贸易条例》(ForeignTradeandPaymentsOrdinance)的修订案正式生效,该修订案扩大了政府对于非欧盟公司对德国公司25%或以上股份的收购案审查的权限和期限。

  据了解,在上述修订之后,尤其是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内触及25%股份收购的交易,需要强制申报。在修订后,如果交易须申报但没做申报,那么买卖方签约后的五年内,德国政府可以进行审查,可以要求推翻交易,即意味着签约后的5年内交易都有被推翻的风险;而修订前,这个追溯期为四个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在2017年修订案生效后,由于对德的并购交易变得更为复杂和敏感,政府的审查时间显著变长,而实施审查的主体德国经济和能源部为此需要花费更久的时间,对交易的整体时间表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对我们这些做并购交易实务的人来说,整体感受就是审查更严格了,申报的交易数量变多了,那么整体流程就变慢了,交易时间表被拉长了。”某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负责人12月17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

  “德国政府更在意的应该是某些背后由外国政府支持的投资行为,可以参考50Hertz的案例,预计未来将看到更多相关的补救措施或决议。尽管预计遭到审查的交易数量会出现增长,但德国仍然是全球最为开放的经济体之一,仍将对外资持欢迎的态度。”Roehling说。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层面的外商投资审查框架也在近期取得了进展,2017年9月,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公布了建立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框架的提案,该提案将使欧委会有权审查其认为有可能有损欧盟公共秩序或安全的特定外商直接投资。

  据欧洲议会今年11月20日公布的消息显示,欧洲议会贸易谈判代表和欧委会及欧盟理事会三方就建立前述审查框架达成一致,在正式生效前,该协议还需获得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在11月21日发布的声明中,德国经济和能源部称希望可以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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