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规范券商基金海外投资并购 引导境外子公司做强主业
路透北京5月4日 - 中国证监会周五就券商和基金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和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新规要求券商和基金引导境外子公司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业,清理精简业务体系;提升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新闻例会上表示,近年来,境外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总体上境外机构整体稳健,风险可控,发展趋势向好。同时也暴露一些问题:发展定位不清晰;主业不突出,盲目拓展业务;组织架构复杂化,法人治理不完善,内部管控难度大;主动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他指出,证监会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坚持”突出主业,稳健经营,诚实守信,资本约束,内控有力”的原则,引导境外子公司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业,清理精简业务体系。
他说,要维持适当门槛,支持券商基金机构走出去;规范业务范围,完善组织机构,要求境外机构突出主营业务,规范下设机构,限制返程投资;督促券商基金母公司加强管控,完善境外机构管理,要求母公司完善境外机构法人治理;加强跨境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
证监会将给予现有机构24个月的过渡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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