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 统一期货品种的自然人持仓退出机制
本报讯 (记者 须双双)近日,上期所(含上期能源)发布相关公告对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规则自2023年10月18日起实施。届时,所有期货品种(除原油和集运指数(欧线)外)从2311合约开始,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统一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市场人士表示,机制优化前,一方面由于品种最后交易日不同造成的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关联品种在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的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也存在差异。比如,燃料油是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低硫燃料油则是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盘;天然橡胶是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20号胶则是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盘。这样的差异对会员单位开展日常风控工作和交易者熟悉规则层面带来一定难度。
上述市场人士表示,交易所针对市场相关意见,倾听市场诉求,优化交易机制,寻找规则共性,通过历史数据测算、市场调研反馈,并结合品种运行情况,进一步统筹规则的一致性和标准化,将所有期货品种(除原油和集运指数(欧线)外)从2311合约开始,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统一调整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上期所提示各会员做好通知和调整工作,交易者要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的最新变化注意适用合约和做好相应安排。
华泰期货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认为,上期所将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的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从“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调整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此举将自然人最后持仓日提前两天,能够推动主力合约更早地进行切换,并随着流动性的转移,分离参与交割的机构客户与投机性机构客户,从而降低临近交割月前几天的盘面波动,更有利于期货交割的顺利开展。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期所始终聚焦市场需求,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此次对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的调整,是交易所倾听市场诉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统一规则共性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上期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不断完善规则制度和优化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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