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AI 来替代人类律师?抱歉,这样会更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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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技术正在重塑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法律也不例外,自2010年以来,风投对法律技术的初创企业投资总额已经达到了15亿美元,很多人都寄望没有偏见的技术能给法律带来最公平的结果,践行法治而不是人治的理想。但最近包括AI的实践表明,技术并没有弥补这种不平等,相反似乎却加剧了不平衡。专栏作家,《The Know-It-Alls》作者Noam Cohen在The New Republic的一篇文章因此提出,公正的应用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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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980年代,在美国人开始担心算法将统治自己生活之前,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Sherry Turkle让一群MIT的学生思考过一个问题:如果遇到一位计算机法官的话他们会怎么想?这会不会是盲目的正义——在任何情况下一个真正无偏见的大脑都能推断出最公平结果?还是说这是台毫不留情地维护自身权威的机器?#^k+_6_$VmqF)h)I"V
Turkle发现学生的响应因种族而异。白人学生一般都很谨慎。一位对她的《Life on the Screen(虚拟化身)》评价说:“法官必须对面前这个人的特殊情况具备同情心。计算机永远也不能形成这种品质。”学生中的非洲裔美国人看法就不一样,不是因为他们对计算机的信心更强,而是因为他们了解拥有权力的那个人。他们告诉Turkle,计算机法官“不会看到一张黑人的脸就假定他是有罪的。它不会看到一张黑人的脸就给出更严厉的判罚。”
他们不是看到法律技术前景的第一批人。自从人工智能在1950年代兴起时法律就引起了研究人员的注意。在1973年跟人工智能的质疑者,MIT计算机科学教授Joseph Weizenbaum的一场辩论中,斯坦福研究学者John McCarthy被问到“我们最终无法告诉计算机的东西法官又能知道什么?”他用重重的语气回答道:“什么都不知道。”西北大学法律教授Anthony D’Amato在1977年的一篇法律评论文章中说,计算机法官的想法如果不是崇高的目标的话,也是一个值得赞赏的目标——有机会实现美国作为一个国家靠“法治而不必是人治”的想法。6] X9an ew,z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