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3年度席位费的通知
来源:广州期货交易所广期所发〔2023〕6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易所席位费收取的相关规定,我所将于4月初,通过会员汇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方式,收取2023年度(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间)的席位使用费。席位数以2023年3月31日有效席位数为准。席位费收取标准为:远程席位每个2万元/年。
对预收的2022年10月份、11月份席位费,将以抵扣2023年度席位费的方式予以退还。2023年度应缴席位费以会服系统通知为准。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做好席位费缴纳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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