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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21-12-30 08:38

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这家券商下属公司被立案!曾有公司被罚两千万,期货操纵案为何屡见不鲜?

又见操纵期货案!

  12月29日晚间,东北证券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对于操纵市场制造虚假价格,引发市场波动,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表示,防止过度投机,严防价格操纵,维护期货价格真实性和公允性。

  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12月29日晚间,东北证券公告称,公司于28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期货”)报告,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融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东北证券表示,公司将督促渤海期货、渤海融幸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关注监管调查进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查查显示,此次涉嫌操纵期货合约的主角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5月,法定代表人为濮岩,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上海临港新片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除专控)、黄金制品、金银饰品、石油制品、燃料油、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等等。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不过,关于渤海融幸此次涉嫌操纵期货合约,尚没有披露更多细节。

  据悉,渤海融幸是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东北证券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开展期货业务,渤海期货总部位于上海,全国共有13家营业网点(含3家分公司)。2020年,渤海期货代理成交额2.21万亿元,同比增长2.20%,代理成交量2,920.91万手, 同比增长2.72%;在期货公司分类评价中获得A类A级。

  渤海期货具有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资产管理业务资格、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场外衍生品业务、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做市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等。

  期货操纵案屡见不鲜

  今年9月1日举办的2021年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为会议致辞时表示,防止过度投机,严防价格操纵,维护期货价格真实性和公允性。

  方星海表示:“平稳有序是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基础。近期国家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年,我们落实好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防止过度投机,严防价格操纵,维护了期货价格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期货市场保持了平稳活跃有序的良好态势,为企业管理风险提供工具,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参考。期货市场要继续保持这样的良好局面。”

  记者查阅以往案例发现,操纵期货合约的案例在过去屡见不鲜。

  其中最典型的案件,莫过于远大石化跨市场操纵期货合约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此前披露,该案系一起跨期货现货市场操纵的典型案件。证监会查明,2016年5月至8月,远大石化有限公司(简称远大石化)利用资金优势,控制18个期货账户,大量连续买入聚丙烯期货合约PP1609,同时在现货市场通过直接购买、代采代持等方式大量囤积现货,制造聚丙烯需求旺盛氛围,影响期货合约价格,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犯罪。

  证监会还表示,“本案表明,操纵市场制造虚假价格,引发市场波动,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据了解,远大石化为远大物产控股70%的子公司,远大物产系A股上市公司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远大控股)全资子公司,是其核心经营主体。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12月21日,审计署发布了《2021年第5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其中也提到远大物产这起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谋利案件。

  审计发现,2016年5月至8月,远大物产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谋利。2017年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证监会、公安部调查。2020年9月,远大物产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石化)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被判处罚金3亿元,追缴违法所得4.37亿元;远大石化原法定代表人吴向东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7.58万元。

  华鑫期货曾因伊世顿操纵期货案罚没两千多万元

  更早之前,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曾轰动一时,华鑫期货还因此被罚没两千多万元。

  早在2017年6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已公开宣判,法院对伊世顿公司以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93亿元,多位涉案人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据悉,伊世顿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由俄罗斯人扎亚、安东(均另案处理)实际控制。2013年6月起,伊世顿公司为逃避证券期货监管,通过高燕及华鑫期货员工金文献介绍,以借用或者收购方式,实际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个法人期货账户,与伊世顿公司自有账户组成账户组,进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合约交易。

  2015年初,伊世顿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中金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交易。同年6月1日至7月6日,该公司利用以逃避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大量交易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共377.44万余手,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人民币3.893亿余元。

  2019年12月,华鑫股份公告称,华鑫期货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8.9万元,并处1008.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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