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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21-11-13 08:35

中金所: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p=30, 2, left]  中金所发〔2021〕53号[/p][p=30, 2, left]  各会员单位:[/p][p=30, 2, left]  根据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111合约、IH2111合约、IC2111合约、IO2111合约(合约月份为2021年11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19日。[/p][p=30, 2, left]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收取。[/p][p=30, 2, left]  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1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p][p=30, 2, left]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与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p][p=30, 2, left]  特此通知。[/p][p=30, 2, left]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p][p=30, 2, left]  2021年11月12日[/p][align=center][font=&quot][size=18px][img=640,0]https://n.sinaimg.cn/finance/transform/154/w550h404/20211112/ecfc-1596e3fc5f2ba86a8bd226d12c823fa5.png[/img][/size][/font][/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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