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处理一起虚假申报违规案件
来源:期货日报本报讯(记者 崔蕾)上期所日前公布一起虚假申报违规交易案件的处理情况,4名个人客户受到违规处理,86万余元违规所得被没收。
公告显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25日,个人客户马某、易某某、易某、黄某某四人,以分工协作方式,通过各自期货账户,在铜、锌、镍等期货品种合约上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的违规交易行为,上期所决定给予马某、易某某、易某、黄某某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暂停开仓交易,并没收违规所得合计862855.99元。
据了解,虚假申报交易通常表现为,在市场一侧申报大额虚假报单,同时在市场另一侧反向申报小额真实报单等待成交,真实报单成交前后快速撤销之前申报的虚假大额报单,达到影响或企图影响价格,实现真实报单盈利目的。可以从行为意图、行为表现和行为影响三方面对虚假交易行为进行认定。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虚假申报交易行为目前已被《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认定为操纵期货市场的情形之一,投资者要深刻认识到虚假申报行为的市场危害性。上期所将加大对虚假申报交易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线索移交证监会和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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