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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听 发表于 2021-4-17 08:43

证监会重磅发声!指导广期所推进碳期货研发,聚焦支持“硬科技”,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021年4月1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稽查局副局长陈捷出席,发布了2项内容: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证监会通报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办理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同时,证监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就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等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

探索研究碳期货的市场建设,指导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研发工作

在我国碳交易市场落地的脚步不断加快的过程中,碳期货市场的建设同样备受关注。

昨日,证监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机制作用,全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其中包括探索研究碳期货市场建设,指导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研发工作。

谈及下一步的主要举措,证监会表示将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绿色投资理念,继续支持绿色主题基金产品的发行,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研究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

在4月15日举办的 “绿色金融和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还透露,预计今年6月底,中国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启动运营。相关部门正在就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提出要逐步扩大碳排放配额的有偿分配比例,金融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碳市场的管理。

易纲表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金融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需要应对好一系列挑战。其中在市场层面,要充分发挥碳市场的定价作用,只有对碳排放合理定价,才能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目前,我国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发挥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在风险管理层面,需要密切关注化石燃料相关的转型风险。中国金融机构持有了一些高碳资产,绿色转型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化风险等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易纲说,要发挥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作用。构建碳市场应更多体现金融属性,引入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推动碳价格充分反映风险,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

据相关媒体此前报道,广州期货交易所产品和财务组牵头人许竞日前就碳期货的潜在角色表示,碳期货市场的建立可以激活碳市场的金融属性,提升碳市场的定价权威信性和流动性,放大市场机制对减排企业的鼓励作用和对超排企业的惩罚作用。

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


昨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会同上交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守“硬科技”定位,扎实推进试点注册制和关键制度创新,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市场总体反应正面积极。

2020年3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出台。证监会表示,从一年来制度运行的效果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出,增强了审核注册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集聚优质科创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超过250家,涵盖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据2019年报显示,平均研发投入占比12%、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17亿元,平均发明专利75项,均显著高于其他市场板块,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等先后实现上市,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但申报和在审企业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实践,进一步研究完善。

科创板各项制度设计,必须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首要标准。证监会表示,这次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总的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指出,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是科创板一项重要制度调整,涉及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及交易所相关审核规则的修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将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二是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三是在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四是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做出综合判断。

办好科创板、做好注册制改革试点关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的常规指标;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支持六大行业领域在科创板上市;增加科技管理、科学研究等上市委委员数量;突出定性和定量研判,严防注水,突击购买专利等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李维友同时表示,对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

近年来,证监会一直严厉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在昨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共办理该类案件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的23%,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

陈捷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大特点:一是造假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二是造假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型手法杂糅共生。三是造假动机多样,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相对突出。四是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以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风险,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回应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问题

昨日,证监会还就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4月1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

对此,证监会表示,此次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无论是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还是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这也是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实践。国务院金融委多次会议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及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发展,必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表示,康美药业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有预谋、有组织、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下一步,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强与最高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推动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各项制度机制,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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